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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法頭面測量分數。此為達摩精 藝之二

目五分 顴一分 鼻一分 額一分 頦一分 眉口齒耳共一分

各相學家皆以目為重要點。故有問貴在目之說。主富貴貧賤。壽夭勞逸。剛柔死生。全身精神繫於此。才智愚拙之代表也。故佔十分之五。凡人無目。則大事全失。雖有師曠之聰。亦不過一技而已。其重要如此。亦人立身之本也。顴為權也。鼻為財也。故各佔一分。額為前澤之餘業。頦為晚運之收場。故亦各佔一分。其眉口齒耳。亦屬輕微之部份。合而佔一分。此測量之輕重。而為相法之規矩準繩也。

  公篤曰。達摩相法。有測量身面之說。此各家所無。其法雖簡單。而輕重自然分明。亦達靡之精萃也。凡屬法家。必有規矩準繩。而別其輕重分數。如重要點合格。其輕處雖不足。尚為富貴壽考之局也。如重要點陷弱。雖輕處美好。尚為貧賤夭弱之格也。他書皆以單獨部位為用。真偽不分。輕重不查。那裏是法家。不過言理耳。及盜虛名而已。凡業風鑑者。雖先明輕重之綱領。次查真偽之部位。方為合法。

達摩五來總訣第一。此為達摩精藝之三

如來有動神。有靜神。有出神。有入神。有窮神。五神足則見如來。

如來有法眼。有慧眼。有天眼。有佛眼。有肉眼。五眼齊則見如來。

  公篤曰。達摩係佛家之衣缽。闡明宗教者。故開始曰如來者。即佛號之謂也。接神動為智。即賢愚之別。是為水體之機樞。故曰動神為第一。動者。動而有為也。以用其智也。神靜為信。即貧富之別。是為土體之機樞。故曰靜神為第二。靜者。靜而有守也。以用其信也。神出為仁。即貴賤之別。是為木體之機樞。故曰出神為第三。出者。出而有懷也。以用其仁也。神入為義。即壽夭之別。是為金體之機樞。故曰入神為第四。入者。入而有安也。以用其義也。神窮為體。即剛柔之別。是為火體之機樞。故曰窮神為第五。窮者窮而有通也。以用其禮也。其神有五。內而金木水火土。外而仁義禮智信。用而為生剋制化。故各合其形。而利其用。相生相化。則富貴壽考。不合其形。而礙其用。相剋相制。則貧賤夭凶。故僅二十四字。包羅萬象。變化無窮。如不貫澈儒釋道三家之學說。不能明其妙用。如不明河圖洛晝術數之原理。不能合其準則。又按法眼者。正也。主誠厚持久。耿介心平。慧眼秀也。主聰敏多管。機巧靈通。天眼聚也。主壽考康寧。通今博古。佛眼慈也。主仁義為用。道德為懷。肉眼豐也。主根基淳厚。子孫昌達。故以五神足而見如來。五眼全而見如來。是為完人之義也。此達摩之開始言神。其次言目。又其次言測量。繼則言五神五眼。而列首章。其綱要全繫乎此也。

達摩相法第二章

輔角天庭闊必榮。還要印堂明。

輔角天庭闊大。即巨鰲人腦之類。伏犀骨之別號也。大而王霸。小而公侯將相。又小為州伯邑侯。此地雖貴。尚要印堂黃明。方是發達之時也。形質與氣色參看故也。

邊驛開明文事顯。父母此中管。

邊城驛馬開明。本屬進名之初基。當以十七起運。及二十四止。為第一步之階級。然父母亦在此中應驗。每於入名級而有孝服也。凡驛馬開者為有梁。或有痕也。故利外而內有孝服也。

眉清入鬢霸業成。眼俗即危身。

眉清入鬢。多發亂世之割據稱霸。清之洪秀全即此格也。眼俗言目神衰弱。雖發達而不善後。亦非安全之貴也。

眉尾雙紋入奸門。妻妾日紛爭。

眉尾雙紋係下插入奸門。非奸門紋上人眉尾。余攷眉尾雙紋入奸門。主內顧憂。而有弟兄之爭。子女之弱。此云妻妾紛爭。是否以當時風俗而言耶。或妯娌不睦而爭耶。

奸門堅紋侵眉角。妻宮有操作。

奸門紋上仰。主妻強而賢淑。是為賢內助而持家。如奸門骨高。妻族富庶而有接濟。此皆最驗之合法也。

印堂光明眉不鎖。三十功名可。

印堂不沖不陷。光潤不鎖。當然早發達而進功名。今之時代攷之。則功名有十九歲入階。有二十二入階。有二十五入階。提前八年者為最多。故以三十為功名之說不驗。

眼秀神安福無窮。富貴日豐隆。

眼秀為發達之品。神女為寬宏之器。故言福無窮而豐隆也。故首章以秀正安閒為合格。為全局之精神也。

目秀神足睛突出。肩高方可發。仕途多險阻。

目秀神足。當然主富貴。如烏珠突出。則有驚險刑傷。按睛凸突為火局。故云肩高可發之說。肩高亦火局。馬周鳶肩。而為興唐之名將。但以勞險奔馳。而成功也。

淚堂平滿要潤安。急枯子相殘。

淚堂為子女之專部。故以平滿潤澤安和為合格。主子女多而貴賢。如急則主子不肖而愚。枯則主子刑剋而少。故定以殘字。一為殘害內患。一 為殘傷缺點。

子宮皮皺紋朝上。恃逆終須見。

子宮在眼下臥蠶部。其部多紋。交爻為陰騭紋。順生近顴。主一枚一子。反生近年壽。主一紋一女。此言朝上。為近目之謂。此為反逆臥蠶紋。主子女忤逆而不肖也。

山根斷陷百無成。當限死分明。

山根直紋主凶危。橫紋主挫折。此言斷陷。非紋沖也。余攷山根之名為根基。斷陷者。不受祖業也。為壽根。斷陷者。不享大壽也。神充足者。可過四十一。神不充足者。難過四十一

年壽準頭俱要起。過聳傷子女。

年壽為鼻梁。號疾厄宮。故管輅云。鼻無梁柱。主不壽。準頭為土星。號財帛宮。故土星不起。主財弱。二者以高起為合格。此言過聳有刑子女。一為斷節。一為孤峰。而無輔佐之兩顴。則少子女矣。

井灶單薄又仰露。到老家難立。

井灶即蘭臺廷尉。以厚勻而收為合格。忌單薄財少而弱。忌仰露財不入庫。故有到老難立。而勞苦如常。此言平生無積蓄也。

兩觀高超不露骨。發在四十六。

顴骨為權之別名。以高起上插為觀相之合格。應貴而權重。為國家之屏藩。其部位應四十六七。以今世攷之。則二十九為發達之期。當提前十七年。及提前十四年與八年。 衰世提前較多。盛世提前較少也。

鬍鬚清疏要有力。五十名利益。

盛世髭鬚為華表。慎重起見。以清疏為合格。亂世髭鬚。敗多益少。不可勉強蓄留。每多刑妻魁子。危險招嫉。輕亦主破財疾厄各項。

正堂孩運不足憑。老幼在精神。

精神為相法之第一重要。老者有精神。而福壽日增。幼者有精神。面廣健日強。故古人為有一分精神。有一分福氣。有一日氣色。有一日吉凶。

五官正大百事成。五露亦超摹。

五官正大。言局勢開展。氣魄宏大。故有百事成之說。至於五露。則有疑點。柳莊衡真均指五露為耳露廓輪。眉露稜毫。目露神光。鼻露兩孔。口露牙齒。是為五官之露。按耳露廓輪。幼年孤苦。何有教育栽培。眉露陵毫。憂愁度日。何有進捷遇合。目露神光。驚險破敗。何能立功立業。鼻露兩孔。財不入庫。何能立身立足。口露牙齒。惹是招非。何能服眾居功。余謂三官露已是下賤之相。何況五官皆露。是為賤苦不堪之相。那有超群之說。雖麻衣亦言五露最貴。余攷五露係指五岳之露。露者大而高起之謂也。故孔子有五岳朝天之露格。而為萬世師表之聖人。當然為非常之貴也。故上一句論五官。下一句論五岳。勿為柳莊衡真誤解而誤也。

骨少肉多皮又緊。急死壽夭准。

骨為君。肉為臣。骨少肉多。是客反主之格。本主虛花無壽。加以皮綳緊。當然夭亡。多則四十為止。如二十與二十九。及三十八。均為死厄之年。又參看他部如何也。

骨粗肉重行坐偏。勞苦受熬煎。

骨粗之人。多勞而創業。此為亂世之格局也。肉重多離奇而致富。亦驗亂世之格也。行坐偏邪。其人天姿聰敏。主淫而多成多敗。此類格局發達有之。不過品行不足耳。亦主優伶。勞而不苦。其熬煎不驗也。

氣宇軒昂眉一字。文人兼武職。

亂世文武兩途。在眉目上分。凡眉平橫一字。或上監如劍。均主武貴。如前平尾曲。或環曲新月。皆為文貴。此言眉橫一字。雖是文人。亦領武職。

莫於清處斷人貴。孤夭多因是。莫於濁處笑人愚。富貴每出此。

清濁之間。尚有內外之別。必查真偽之點。又詢其生養之地形宜否。故清中急薄。一為刑剋。一為夭亡。務要內清之神清聲清。凡要查其似清而非清。又以南北之地形決之。加在北方。而出清格。當然貴而無疑。加在南方真清亦有限。故每多清格。而反孤夭。混亂眼目也。凡濁者厚重。形濁而神清音清。此為大富貴之格也。如神音並濁。當然無用而為痴愚下賤之格。假定濁格。出於北方。當然平常居多。如濁格出於南方。亦為大富貴之格。此四句含有真偽。內外。地形。反正。四項。亦達摩之精萃處。

  公篤日。余攷達摩之法。當時為六朝文字。極簡直而意深。其驗者頗多。而不驗者亦不少。一為時代之變遷。法律之專制與共和不同。一為社會之影響。人情之交通與閉塞各異。據其最驗。而千古不移之法。尚有年限不合。如印堂光明。而三十功名可取。今則應前十一年者。又有應前八年者。又有應前五年者。此天道薄而提前耶。或潮流趨而提前耶。又兩顴高超發四十六之說。亦有提前十七年者。又有提前十四年者。又有提前八年者。諸如此類。推想而執中可也。至於不驗處。余尚註明。而保留其原文者。恐天道轉移。時事變遷。有時亦合其法也。茲特分別詳註。以備研究相學者。作一先聲之嚮導耳。

達摩相法第三章

兩睛常鬬。富而招災。驛馬黃絲。勞而馳利。

烏珠常鬬。皆可致富。而豐足衣祿。然多為官非牽連。盜賊垂涎。蓋其人多財而驕。又悋小而貪。此招災之事實也。驛馬為行動而得外財。故以奔馳而利也。

睛突神惡。妻擎亦殃。漆面銀牙。技藝廣譽。

睛突神惡。本主奇禍而凶。不但刑妻剋子。凡屬愈富貴者。而危險愈大。皆破家亡身之格也。鐵面言外黑也。銀牙言內白也。其人則有專長之巧藝。而得名譽也。

禍生不測。必先青黑於印堂。位忽陞遷。定見黃紫於年壽。

印堂為全部之元首。凡屬紅赤色。主破家亡身。次則牢獄驚損。此言青黑。或指天災瘟疫之死而言。按年壽為疾厄宮。似不主官祿。余攷正式陞遷在奏書。兼代陞遷在法令。年壽黃紫。主健康而無疾苦也。

小順大逆。只因瑣瑣形神。先敗後發。必是悠悠堅忍。

瑣瑣二字。為形容愁容寒苦之貌。與麻衣之縮縮二字相等。其人量窄器小。所受有限。故有瑣瑣形密以喻之。悠悠二字。形容安閒瀟灑之貌。其人量寬器大。終為發達而有遇合也。

痣出衣領前。以言招禍。蔗生陽物上。因貧得財。

痣即黑于。高皮肉一線。其關係頗輕。如生於結喉。亦主凶死。故項上之痣均不吉。而招是非也。凡痣以藏為吉。故足心之痣主貴。而陽物有痣。主白手興家。而進田宅也。

印堂青白交加。作事成而忽敗。天倉糠粃堆積。家業散而又空。

印堂有青白雜花之氣色。故成中忽敗。皆為反面之引誘而入危地。青主憂愁白刑人丁故也。按天倉為前澤。糠粃為白枯之色。主族戚之內顧憂。而自相殘害之敗也。

眉清目秀者貴。有似清薄秀之嫌。鵝背豐頤者富。有死肉屍行之異。

清秀須要貫澈內外。凡清秀而薄。反主夭亡。凡清秀而流。反主下賤。故有似清非清。及清中流薄。以偽亂真。按豐隆有死肉。即氣血不流通。屍行即挺直不活曲。皆貧賤之例。晚年蕭條而孤苦也。

司空黃中隱黑。有財有訟。虎耳白又閃紅。有益有驚。二十項頂肉壅。定同顏子。五十蠶囊肉起。難學商 瞿。

司空為官祿宮。黃為利益。黑為官訟牢獄。虎耳白紅。均主疾厄。有主狎妓之淫禍梅毒。何益之有。二十發肥。難過三十二歲。五十臥蠶起。子星遲少之謂也。如高露成蠶肉。則主孤刑。或有女而無子也。如有水濕上泛之疾。則有子女成立二三也。

行來幾度開懷。剛燥難與同樂。別去三番回首。多疑莫與同憂。

開懷有矜驕氣。持長仗勢以欺人。故老子云。過莫大於言人之短。持己之長。故不能同富貴也。回首多猶豫狐疑也。志妄不堅。心亂不定。故不能同憂患。但知利而不知義故也。

奸門陷而紋沖。剋妻必主二三。臥蠶厚而明潤。生子定有五六。

奸門魚尾。為妻妾專部。古法有謂一紋一妻之說。余攷奸門上仰者。主妻強淑不刑。雖紋亦佳。奸門平沖者。刑命妻而兩配。奸門下反者。重刑而三配。臥蠶平潤。主子旺。順紋一紋一子也。

見人神色數變。主詭譎。非多疑。又非膽怯。聽言已盡未知。主病馳。必愚鹵。又必奸貪。

神色多變之人。志不堅而心不定。主奸險心多。力輕任重。志小謀大。故云非疑非怯。不過刻薄陰毒耳。聽言已盡未知。其人患腦力之神經病。亦主貪而非愚。另有註意於情欲名利之場也。

準頭一點赤侵壽。須防回祿。唇上數痕青入口。猶忌河伯。準頭黃亮透天。必捷功名。印堂紅潤映眉。定超祿位。

準頭赤點。而防火災。唇有青痕。而防水厄。二者均驗。準頭黃光入天庭。先進財利。而後進功名。印堂紅潤為破敗。想是紫字之誤。印堂紫潤。力進名祿及喜因之人丁子女也。

神清氣爽而色潤。逢險地而愈陞。神奪氣暗而色昏。雖好方而益險。

此皆正面反面而言。神清氣爽。雖臨險地而無碍。此其進益之機會也。總以潤澤為吉。神奪者衰而不常也。氣暗者晦而不明也。處於艱難尚無碍。如反亨吉。當有奇禍發生也。

破船遇順風。亦可航海。真玉不出石。空自埋出。形如僧道者無子。貌似神像者有女。面似桃花。主淫而夭。臉似橘皮。主刑少子。

按形質好而氣色滯。如玉末出石。尚有待也。形質弱而氣色好。亦可暫發。故云。破船遇順風。亦可航海。而無害也。僧道之形。眉目下墜而肥嫩。神像者。威嚴之謂。桃花橘皮。均詳前麻衣章內。

語對人眼不對人。心疑志專。終非好相識。口就食食不就口。性貪家破。必是無用輩。

語對人眼不對人。主疑此猜彼。又主身在此而心在彼。故所說之話。毫無誠意。而不顧信義。總以私欲為目的。食不就口。為下愚之流。亦主私心自用。而怠情也。

眼慧者經財。財不聚而不缺。睛凸者悋財。財雖多而禍侵。

眼慧之人。聰明超逸。清高自愛而好名。故不積聚財。志向不在此也。然亦不缺乏凡事有先見之明志大而謀遠此名士之流。睛凸之人。刻薄成家。處處愛財如命。故有牽動而結怨交惡。亦有覬覦而生暗害。此象以齒而焚身也。

左奸門黃中隱黑。得妻財而殁命。右魚尾白中隱紅。喪妾婢而罷官。

奸門魚尾。為妻妾之專部。黃氣可得妻財。黑氣呵損妻宮。白氣主妻族之哭泣。紅氣因妻妾而生是非禍患。或有狎妓嫖娼之招禍及惡病。此言殁命罷官均不驗。

大貴清奇。多孤鶴而無子。巨富圓厚。似肥豬不善終。

此言凡格局。均有弱點。猶天不滿西北。地不滿東南。大貴多妻妾。而反無子女。言其格清奇突兀。受天地之至清。為造化之所忌。故有缺陷於子女。亂世則縱慾自戕。為人事之錯誤。故有缺陷於子女。巨富多田宅。而反不善終。言其三角眼。而有赤縷侵入烏珠。故有慳悋之貧暴。以凶亡也。

腳跟不履地。面皮青薄者。必見敗亡。說話必縮頭。視瞻不一者。終遭刑禍。鐵面金聲。名垂萬古。行雲流水。富亦 阡陌。

腳跟不優地。木形火形不忌。木質輕浮。火質上炎故也。其他金水土皆忌。如反發達。則死期至矣。說話縮頭。其人庸愚。視瞻不一。其人貧賤。鐵面金聲。皆政治大家而大貴。行雲流水。言其活潑潇灑。主清名而當業也。

婦人重德。不媚不淫。不雄不燥。小兒易養。足骨足肉。足聲足神。

媚字為狐媚之態。淫字為治淫之蕩。雄字為格露聲雄。燥字為剛燥性急。皆女格之忌。故女子重德不重貌也。小兒以豐足氣厚為合格。

眼圓顴聳。商鞅之相。鼻垂鬚軟。鄧通之格。心高語大山根陷。到底無成。心軟量寬準頭豐。終身財裕。

眼圓主凶死。顴聳主重權。每見奇才大名。均多是局。龐靖侯亦同此。鼻垂言下墜剋水也。鬚軟則無足輕重。土剋水故不吉。山根陷者根氣薄弱。土星豐者財星大旺。此皆合法之論。

眉壓眼。頤侵顴。妻奪失權。左奸黑。右眉高。妾攘妻位。

眉壓眼主貴而有權。其妻亦強有權。頤侵顴此言下反上之謂。按顴大之女格。多才智而代夫權。不待奪也。左奸門黑。命妻不旺。右眉高。一主刑母。故有兩眉不勻。有不同母之弟兄。眉字或為肩之誤也。

行坐低頭抖足。不奸則孤。說話開口不揚。非貧則夭。

行坐低頭。其人夭亡。亦主窮苦。抖足主淫蕩。多成敗。如低頭抖足。可謂才偏性邪則合法。奸孤尚不合法。開口不揚。言其氣短。貧夭均合宜。蓋求全在聲之法也。

左額橫紋。一枚增一紀。二紋增二紀。三紋壽期頤。右額青氣。一月得一孫。二月得一甥。三月生耳順。

左額有紋。主弟兄妻妾之內患。憂鬱至死。右額有紋。主子女不肖而憂死。此云增壽。頗不合法。或天道之變耶。或為法命之續紋耶。右顴青氣。主損叔伯及姑嫜姊妹之骨肉戚。此云得孫甥。亦不合法。

孝服以白色深淺為輕重。不知口角青浮立見。病厄以山根青黑為死生。不知眼神走脫必亡。

余每見額角日月角青黑而應孝服。當於前九十日中見之。又每見兩顴赤紅而應孝服。當於前一百八十日中見之。又每見元武青氣塵點。而應孝服。當於前一年中見之。故不以白色為定論宜矣。按山根青黑。主疾厄之災。尚不至死。如眼神走脫。當然死厄。此二者均合法。為千古定論。盛衰皆然。

  公篤曰。余攷達摩之法。皆據重要之綱領。而立法也。天道氣候雖變。其應驗之處尚多。今觀其第三章之法。而麻衣之石室賦。金鎖銀匙三章。均從此篇發揮。而補其當時之不足。以用變法之義也。例如桃花主淫亂。橘皮主刑傷。以及神氣性情。舉趾聲音。皆本乎此也。本篇稍有錯字。余已補註。如紫字誤為紅色。肩字誤為眉字之類是也。本篇梢有不驗。奸門殁命之說則過重。顴紋增壽之說則相反。顴氣喜慶之說則不合之類是也。本篇最驗可為定法者。如青浮之孝服。神脫之死亡。孤鳶之刑剋。神變之詭譎之類是也。其他精粹尚多。文簡意深。讀者不可不知也。

達摩相法第四章。此為達摩精藝之四

目光有三脫。

無憂者以淺深分病死。

有病者以動定別存亡。

遇事者以左右分善惡。

  公篤曰。達摩五來相法之用神。以目神目光為主體。形質次之。此條分目光之脫有三類。余攷無憂慮無患難之眼神。有臨時變脫者。以脫神深者死厄。脫神淺者病災。故以深淺二字操之。有病者。或久病痼疾。或暫病瘟疫。其神變脫。不如常度也。故其脫之深淺。皆為應有之脫。又有似脫非脫。故淺深不能別其存亡。而用動定二字操之。蓋稱有病之人。固有愛於常度。而現脫光。以脫光動者。尚有活潑之生氣。故為疾厄。而可存在。脫光定者。為模糊之死氣。故為疾厄而至死亡。又有人處凶危境中。環境惡劣。援助斷絕。自知已入危險現象。當時心亂身不寧。魄動思潮湧。其目光忽脫。又非淺深能區別。動定能限制。而以左右二字操之。按人在危險境中。心疑而不釋。神凝而不悅。意亂而不靜。謀多而不決。行坐不安。動臥不寧。其目之脫。當然深淺不一類。動定而常變。故分左右之法。如男子則左目光脫為凶。右目光脫可得生機而減免。按左目為男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脫。則宜易地千里而避之。可保無憂。當時不可以利益為念。俗累為懷。美色為累。毅然急去可也。如女子則左目光脫無大得。右目光脫為凶。按右目為女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脫。亦宜易地百里而避之。可保無虞。當時不可以兒女牽制。金珠遺累。以全身為大計可也。按此章僅二十七字。而立三大法。包括人事一切驚險災厄。疾病暗害。及個人之利害。連帶之安危。皆在其中矣。此達摩之精萃相法。亦他書所罕見也。余攷相學各書。為七十二家心法。流傳於市廛。不過十八種書籍而已。當推達摩為巨擘焉。即此二十七字。亦各家之精神所不能及也。余見近世發現新相學各書。皆指定其人玉照而批評之曰。此某偉人之相也。又曰此某名伶之相也。又曰此某名妓之相也。既不能為法。又不通其理。名曰世界名人像形。或名人像譜。可矣。若謂為相法。或相理。均不可。既無綱領之法以為用。又無部位之分以區別。希圖眩眼惑目。而取漁利。此市檜也。茲特註明其法理。以待讀吾書者。評其然欺否欺。

神色有三疑。此為達摩精藝之五

疑於暫則小病立至。余擬為疑於暫者病。

疑於常則陰事不測。余擬為疑於常者敗。

疑於身則死亡災也。余擬為疑於神者死。

  公篤曰。上二十四字。為達摩三疑之原文。下十五字。為余之刪改。其大略之義相同。進一步之推想。則有稍異耳。茲特分註如下。按疑字為事實之現象。虛中有實也。又為氣色動靜所發表。而不關乎形質也。余攷疑之貌。為兩眉焦亂而枯。即俗謂愁眉不展是也。余攷內經云。眉為肺臟。肺主憂思。故有憂則傷肺之說。又有肺主皮毛。而眉出毛屬。其內應於肺宜矣。先有疑而後有憂。疑者。狐疑不決之態。憂者。慮有危害之客。故每有憂疑。面色灰濕而溼枯。眉頭皺急而焦亂。此憂疑之形質與氣色也。凡事實大小久暫。則又根據其氣色濃淡輕重而定之。凡事實不出乎危害驚險之所遇。名譽財源之所敗。個人連代之所累。義務交情之所羈。嗜好偏性之所陷害。田宅銀錢之所糾纏。知交至戚鄰里鄉黨之外憂。弟兄叔姪妻妾子女之內患。綜上種種。皆包括一疑字。外人固不察其詳細。既沽名釣譽之相法大家。尚不知此疑字。含蘊有許多事貫。如麻衣。水鏡。柳莊。衡真。鐵關刀等。皆不解此疑字。此達摩之最深精藝。亦余之最佩服者也。按疑於暫者小病至。此言其事實之小者。陰陽失調。夜不安神而失眠。故謂小病立至之義。雖處環境惡劣。尚不致一敗不振。而無立身之地。故以暫字類別。尚有解除此疑字之處。僅以病災而止。可見其危害不大也。疑於常者。常度俱憂疑也。其安危之關係較大。而顧忌更深。或畏人乘其隙而傾覆之。或遇人為勁敵而鉗制之。或彼失信於我。爭奪名利而為之。或我失信於彼。親情牽制而擾之。或受屈於勢力之逼迫。或受陷於機阱之詐欺。喪我名譽。危我身體。阻我財利。辱我妻妾。欺我子女。此等危害不平之經過。印人腦筋。痛心疾首。動魄驚魂。欲進行而中止。欲借力而不能。反覆驚疑。徘徊不決。一日一時。在在注意。故云陰專不測。余曰失敗。不完全同意也。凡事有志之大小。力之輕重。合度則奏手收效。過量則轉瞬失敗。加以愈疑心愈亂。愈疑膽愈怯。若竟強勉而為之。此取敗之道也。故余改用疑於常者敗。簡而明矣。按疑於身則死亡災也。余恐身字為神字之誤。故下註疑於神者死。按身為外表。神為命根。故疑於身者。不過傷神損腦。以致飲食減少。神經錯亂。至此已為合度。如死亡之災。必至疑於神力應驗。余攷何謂疑於神者。凡人處極危險境遇。而又受極大打擊。其打擊之人。或出於最親最愛之人。或出於我有深思於彼之人。或出於互相利益而為至戚良友之輩。或因功名金錢。美色珠寶。玩物用品之類。而生惡感。變出危險陷害。前日之極親極愛。深思深交。至戚良友。一變而為仇敵。加以手碗之暗害。勢力之詐欺。是非不得明。公理不得直。沉冤不得雪。大義不得伸。疑而鬱積於神。而不能出諸口。不能露於形。隱忍含垢。坐臥不忘。身疑心亂。心疑智昏。損其腦而傷其神。忘其形而厲其魄。至此為疑於神者。死亡無更改矣。且余書尊重事實。不以文字而含本求末也。特註三疑原文。附帶修改。以嗣後之高明者鑑定耳。



上篇 卷四 此為達摩精藝之六

形為心役者病

此為力有所不能。而又勉強從力輕任重上做去。故有事實牽制。患生肘腋。心理顧忌。化出鬱結。貪念不休。而又沽名。外傷其形。內損心血。此為病疾之例。

專為心役者敗

此為因私欲而蒙蔽其聰明。持才而矜驕。仗勢而凌虐。貪多務得。以致事實顛倒。疑是疑非。以致親友怨望。而取失敗之道也。

神為心役者亡

此為非法之動心。意外之舉動。全神注意。而事實反生障碍。偏重者而傾覆。溺愛者而惡感。是以含垢於心。而如火焚。元神離舍。而如觸電。以促其速亡之例。

心為形役者貧

此為環境困乏。生活艱難。竭其心力。而謀其出路。牽制既多。遺累尤重。心血愈枯。而智計愈拙。生機日少。而漏巵日多。故為貧窮之例。

心為事役者夭

此為心有所欲。而出於邪行。或為美色愛情。或為奇珍玩品。既不能正式交涉。又無相當力量。事不能遂。志不能達。苦惱日增。精神日萎。故為夭壽之例。

心為神役者死

此為神之所專。心之所使。既有離奇之阻礙。又有存亡之感慨。元神日枯。心血日衰。怨氣日動。景物日非。故為死亡之例。

  公篤曰。余攷達摩通篇精神。即此六句三十六字為第一。次則三疑之二十四字為第二。其三脫之二十七字為第三。又其次則相神之二十一字。測量之三十字。此皆達摩之精藝也。按六役之說。即佛家之貪嗔痴愛所種因。道家之喜怒愛惡之結果。常人之酒色財氣。而化出種種煩惱。以糾纒也。達摩以此三十六字。包括六根之魔。三昧之邪。因果之生勞病死苦。天機之玄妙。鬼神之幽冥。人事之蘊釀。不是他書自稱玄妙或秘訣。而一無所指也。蓋達摩以天機人事。潮流事實而言。如不貫澈儒釋道三家性命之旨。諸子百家玄妙之機。以及社會之研究。人情之趨向。萬不能指出心役形役。事役神役之層次。所不足者。蓋末指出何種形質之格。而有心役形役之發生。何種氣色之變。而有事役神役之應證。余之詳註者。即補出形質氣色之根據也。

  蓋第一句。即形為心役者病。其事實則為智小謀大。力輕任重。明知其不能。而又勉強進行。漸次自誇自欺。以鼓勵之。中經飄搖挫折。勞碌無功。損失受怨。蛛網之牽纒。雀角之消耗。多方籌畫。而不能盡其善後。晝夜憂思。而不能完其解脫。故形為心役。而傷其形。轉成痼疾。余攷上停雜紋間斷。印堂雙紋三紋。天倉陷而地庫弱。眉散亂而神緊急。此等形質皆應形為心役者病六字也。

  按第二句事為心役者敗。其事實則為私心自用。貪念不休。雖有才智而未受善教。雖有學識而未至純靜。驕氣日盈。遊蕩日怠。以致聰明蒙蔽。而反愚拙。驕傲凌虐。而反顛倒。一經挫折。則有疑是疑非。每有小過。而反謗上謂下。事未成而怨已深。身未立而禍將至。亂其常度。終為失敗。余攷印破陷而逢沖。眉低陷而濃短。井灶薄而露孔。眼神愁而浮白。土星下墜而剋水。口角下反而露齒。滿面浮光如豬脂。額準青光而浮膩。此等形質氣色。皆應事為心役者敗六字也。

  按第三句為神為心役者亡。其事實則為非法之妄想。過分之苛求。全神注重於其事。專心反覆籌其謀。或為資格之懸殊。或為才智之不逮。或為力量之有限。或為時事之障碍。加以陰謀而不可宣揚。穢行前猶憚鄙薄。隱忍含垢於心。而如火焚。沉默疑結於神。而如觸電。神昏智憒。精竭力絕。灰其心而不計輕重。迷其性而不計安危。盼其死之情急。希望生之念消。此外無路。惟其一死。余攷烏珠凸露而浮四白。印堂懸針而至髮際。額骨破陷而聲音破散。赤縷貫瞳而口角覆舟。印堂赤黑。國印紅燄。三陽枯慘而無潤色。天門黑暗而無生氣。神變常度。而買光退脫。性反常度。而顛倒行為。滿面火燄桃花。上亭慘白枯骨。此皆死亡形質氣色。而應神為心役者亡六字也。

  按第四句。心為形役者貧。其事實則為前業蕭條。環境惡劣。生活日高。生齒日繁。既無一定財源。又無規定城業。家庭失其能力。親友失其輔助。始而聲東堆西。繼而支南吾北。交際則皇皇慎重。以掩飾其虛。談笑則津津有味。以混淆人聲。面興心異。謀與願奢。良心既知其不可。應付又苦於無方。於是竭其心力。困其形體。為家庭生計。為個人表面。牽制既多。遺累尤重。加以漏巵不塞。而多靡費。舖張虛設。而暗吃虧。雖有智者而不能撐持。賢者而不能挽回。此為盈不補漏。得不償失。故稱心為形役者貧。余攷耳珠圓厚而廓飛反。南岳高超而上陷削。兩眉稀政而散亂不常。兩目流光而清潤似愁。井灶薄小而紋。鼻梁露削而曲。眉頭多紋而近印。土星多尖而壓盪。聲音散漫而不收。精神萎縮而多怯。氣色則為青光汲汲。燥色溶溶。浮膩而如膏塗脂。塵滯而薄紗染皂。筋絡露痕而不藏肉。黯暗雜花而不合時。滯沉而似寒。滑終而如粉。此等形質與氣色。則應心為形役者貧六字也。

  按第五句。為心為事役者夭。其事實則為嗜好之偏重。淫蕩之邪行。每有出奇之思想。常懷好勝之舉動。或為名利之非正路。或為美色之新創學。奇珍玩品。可以動其心。狗馬彩禽。自為移其志。既不能正式交涉。又無相當力量。外不能明自宣佈。內不能消減妄念。勉強積極進行。多方運籌晝策。障碍之事實太多。反動之力量尤大。一經捲入漩渦。便為附骨之疽。每有倉猝失足。引為終身之恨。波外生波。一波末平。一波又起。禍中有禍。此禍末了。彼禍又興。既無切實解決之辦法。又無先預退步之計畫事不能遂而飲恨吞聲。志不能達。而驚魂動魄。精神受其限制。心性受其拘束。中痞臃塞。氣機不宣。骨消形瘦。慾火相爍。故心為事役。是為夭壽。余攷心為事役。多以氣色為據。如福堂黑暗而雜花。印堂油膩而浮。滯三陰青枯而赤縷縱橫。兩額紅赤而黑影瀰漫。土星一點赤黑人命宮。人中一縷烏絡入水星。兩奸門黑赤青色混合。兩天門枯慘垢色雜聚。青黑之氣一縷。由口角而入命門。青赤之氣一棧。由外顴而插眉尾。三陽紅黑。混亂如珠。印堂青白。交聚如針。此皆凶氣。而應心為事役者夭六字也。

  按第六句為心為神役者死。其事實則為才高而偏。性敏而傲。每有離奇之幻想。常存抱負之大志。憑空著手。而飛越正軌。持強立足。而推倒眾人。不避仇怨。不計輕重。達而任意驕橫。窮而違言忤戾。或為精神戀愛。而結不解之緣。或為理想妄貪。而作黃粱之夢。全神之所專。兩心之所使。寧為雞口。勿為牛後之用氣。執其已意。違其眾心之傷神。私慾壘壘如海潮。陰謀鬱鬱如閃電。別有佳境。不能愜其意。另有生機。不能如其願。注意者重過於存亡。凝神者不計其生死。以致元神日耗。精血日枯。怨氣日梟。慧根日減。此為致死之由。余攷赤縷貫瞳而復纏烏珠。印堂十字而復破華蓋。凸睛而又三角之眼。破額而又破鑼之聲。三曲鼻而配吹火口。兩夾眉而配分屍紋。雙眉鎖印。而加螣蛇鎖口。四白露神。而加準尖露孔。聲濁氣寒而露煞。肉流皮緊而屍行。加以氣色黑暗而如油垢。枯白而如溼灰。紅而不潤。赤而沉滯。此等形質氣色。則應心為神役者死六字也。

  以上三十六字。可謂相法之經。不可粗心忽略。愈深思而愈有味。愈推想而愈有法。讀吾書者。請從此處用功可也。

達摩相法第五章

火焰上炎。末笄而寡。水流滿洫。垂老而孤。日月高懸。三十六必孀慘。陵塚茂實。二十五定龍騰。

火焰係南岳尖拱。二十以前刑夫。當以二十以後出閣。則減輕刑剋。水流者人中平滿也。有子必刑。但眉曲者。有一二子也。日月角高。亦主中年刑夫。丘陵塚墓高超方吉。而興家也。按女格不重正部。而取六府之輔佐部位也。

印堂常明。相夫登第。淚堂青黑。任意招淫。耳輪反覆。刑夫不一。眉稜斜散。破產非常。

印堂常明黃。當然助夫而貴。淚堂青黑。其人多淫而刑剋人丁。子女夫星皆不旺。耳輪反覆。初年運否。一主天姿愚拙。眉稜斜散。於女格頗輕。破產之說過重。

奸門不陷。多子又賢。淚堂平安。多女而貴。求妾問子。定須清穩而年壽豐隆。娶媳問德。只要澀重而髮膚香潤。

奸門為夫星專部。不陷即夫旺。淚堂關係子女。左男右女也。年壽豐隆。少疾厄也。至於子女。尚以人中臥蠶眉曲印平為重。澀者含羞之貌。重者慎重之謂。香潤為女格之必要。

項強胸突。刑夫剋子而惡終。目秀指尖。旺子順失而永壽。陰戶不封不樹。無子女而有私。頭面又黃又白。有福祿而無垢。

女格項短而強。主刑賤而毒。胸突主子少而苦。目秀指尖。主閒福而有子女。壽則不驗。不對者。言挺露無肉。而有兩側骨斜插。不樹。無毛也。黃自之說是否與形質合耶。或為天道驗此耶。

沉睛蕩足。掠鬢支頤。皆淫奔之婦。聲清色定。寡笑安步。皆貴壽之人。

沉睛為注意之深思。蕩足為飄搖之不正。掠鬢支頤。皆容易感動腦筋。而慕虛榮。變更性情。而生嫉妒。故有貪物品而淫奔。聲清主貴壽。色定主志堅。寡笑主謹慎。安步主正重。此數則均驗。

得意中向人顛倒。豈是賢良。失意後向人懊怒。終非遠器。

得意而反顛倒。其中另有用意。非一奸貪。即陰毒。故曰。非賢良之人也。失意而反怒罵。此為自殺理策。終為受制。故曰。非遠器也。

眉目上殺印堂。毒殺自罹羅網。顴準高稜年壽。妬凶獨守孤孀。

眉目上殺。此為奴欺主之格也。印堂為全部之元首。亦女格之夫星。故有毒殺之惡刑。顴準過高。其人偏傲而驕。代夫之權。刑夫之格。自恃其才貌。而任意凶悍也。

臨困窮而不貪者是德。處英年而寡慾者多子。

困窮不負。男子亦是大英堆。女子則為節德可風之人矣。英年節慾。不惟旺子,而且少。疾多壽。此二句可抵一篇格言也。

相骨先額次鼻。不粗不露為上。相肉貴直賤橫 。不浮不枯為佳。

喜質為相法之一部份。但在頭部亦佔重要點。故云額與鼻。又以不租不露為合法。粗者勞碌。露者刑剋。故也。內法雖為相學之一小部。不過含有氣質。故以不浮不枯為合法。浮者困窮。枯者夭亡。故也。

相形要軒昂。欹垂者為貧賤。相坐要強健。安穩者為富貴。

形以軒昂二字為法。亦從氣魄上論之。歌者仰也。垂者伏也。欹者性偏而受奇窘。孤僻而貧。伏者愚魯而多冷退。賤相而夭。坐者亦相法之小補也。強健言稟受之氣厚也。安穩為吉。

喜時代怒。必是勞苦之人。怒時代喜。定為慳格之輩。

喜怒二字。為性情之根據。則其豪慨慳格分於此。又內從心而發。則天性之善惡自見。故喜時代怒。其勞苦必應。亦從顧忌多而繼之。怒時代喜。其慳格必應。亦從險惡虛而斷之。

對人偷視。莫與交遊。無人自言。豈堪遠大。

目以正視為合格。上視多驕。下視多險。側視多邪行。此云偷視。其行既不正。其心又不可測。故云莫與交遊。言其有毒也。無人自言。主愚拙。然亦有神經失用之例。心地窄狹故也。

坐勿低頭方有壽。食多淋落必受貧。

項為天柱。即醫家之大椎穴。故久病低頭者死。故平常低頭者不壽。食多淋落。即猴食鼠食之例。故主貧苦。而無享福也。

無痰常吐。吐而不收。先富後貧。有話欲言。言而不足。有頭無尾。

無痰而此者氣衰。吐而不收者。其人恍憾無用。故為紈絝子弟。而不受善教也。欲言不足主愚拙。又主妄貪。故有心亂無把握之舉動。其人寡情少義。故稱有頭無尾。

疾言口撮。破敗飄零。無事匆忙。離宗困頓。

疾言者。不慎重之態。口撮者。吹火之態。故主損失而刑人丁。無事仁者。多成多敗。每出貧苦之家。而易地謀生。易成易敗也。一為有神經病也。

紅絲纒眼。山根筋起者重刑。丹硃塗唇。滿面桃花者浮蕩。

紅絲貫烏珠。主刑剋而驚險。山根青筋主疾。故曰重刑。唇如抹珠者。聰明而祿。加以桃花面。則明敏而邪蕩淫亂也。即俗謂飽煖而思淫欲故也。

  公篤曰。麻衣相法三章。達摩相法五章。此為真跡。而達摩之法。則百深過麻衣遠矣。故六役之心法。三疑之包括。三悅之取法。測量之見解。皆非他書所能望塵也。不但不解其法。而且不明其義。故世人只知有麻衣。亦千餘年之埋沒也。

  余按四庫全書。選柳莊相法。而達摩麻衣皆不選。查柳莊為永樂時人。其書之傳。即永樂尊其人耳。其解麻衣之六眉害。多附邪說惑人。而不循正義。又解達摩之五露。亦錯訛妄語。而偏重異端。據此二者。可見其相法之精良與否。然其學識雖淺。而遇合頗佳。達摩之學識雖高。而遇合太否。此其書之傳與不傳者。亦幸與不幸者耳。

  余攷達摩之法。精粹頗多。其所不足者。即天道厚薄。時世衰盛。而無活法變法之分別也。其人事則詳言無遺矣。蓋天道厚其人稟受厚。而壽者多。天道薄其人稟受薄。而夭者多。時世盛則運平安而持久。時世衰則運暴發而易過。如盛世之格。眼神清潤黑自分明者貴。衰世則烏珠玄明而露黃光者貴。此盛衰相反處。大概不合居多數。達摩無變法之活法耳。其法有不驗者。即天道不合也。余之全錄者。亦恐將來天道輪轉耳。又於研究相法者。多一層攷驗。而容易進步耳。

雜說第一

  孔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

  公篤曰。孔于為儒家之萬世師表。政教一分。儒學倡明。實由於刪詩定禮。作春秋。立褒貶。崇師教。一言而為天下之法也。號曰聖人者。對於國家興亡。社會紛爭。無所不知也。故有識人賢愚。辨人邪正。貫通天理人情。法律社會。而為相法之精英。茲特詳註。為風鑑一助。其解擇如下。

一.視其所以。視者。為神之注意也。先視其人之清濁如何。亦有似清而濁。似濁而清。外清內濁。外濁內清。清中有清。濁中有濁。故有顏貌修麗。風表閒雅。望之溢目。接之適意。口不能吐片奇。筆不能序半句。形與事反。貌與心違之類。次視其人賢愚如何。亦有似賢而愚。似愚而賢。內賢外愚。外賢內愚。亦有賢而不盡善。愚而有一能。故有顏貌誠樸。儀容鄙陋。聲氣雌暗。進止遲澀。然而含笑懷寶。經明行高。峻標邈俗。高亮純粹之類。再視其厚薄如何。亦有厚而不實。薄而反堅。厚中有俗。薄中有威。故有體度動靜。清詳無侮。威容以肅。咬潔以守。然有奪而無厭。正而害直。言巧行違。履濁假清之類。冉視其穿根如何。亦有稟受厚而反薄。稟受濁而自清。智而妄行。愚而守道。故有擒銳藻以立言。甄墳索以窮理。機變清銳。巧言綺聚。然有長於識古。短於理今。詞不近理。筆不達意之類。終則視其器量如何。能容納幾許。形質如何。能達何程度。靜燥如何。能否樂天知命。安貧達道。枯潤如何。是否當運之窮通。含有禍福性質。此為形容氣色上論。

二.觀其所由。觀者。為目之審察也。觀其人之品行如何。是否溫恭謙讓。敦睦守禮。入孝出弟。揚明彪炳。有超凡入聖之品。窮理盡性之行。次觀其志向如何。是否謀猷淵送。術略入神。智周成敗。思洞幽元。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再觀其智識如何。是否志小謀大。力輕任重。見解有遠慮。預料有先決。見機不作。則所為無成。迀闊不達。則拘執失敗。持勇不慎。累國累家。怯處不學。誤人誤己。終觀其勤敏。是否推肩卸責。畏難苟安。風夜不懈。而惜寸陰。盡瘁忘勞。而盡天職。謀略如何。築基而不越正軌。進退如何。知足而不蔽聰明。此為天姿事實上論。

三.察其所安。察者。為動靜之留心也。查其人之善惡如何。是否面惡心善。面善心惡。言善行惡。言惡行善。有心為惡有心為善。至於前生善因。今生善果。前生善因。今生惡果。前生惡因。今生惡果。前生惡因。今生善果。故查其行之善惡。心之善惡。口之善惡。因潮流而趨為善惡。因知交而逼為善惡。因名利而惑為善惡。因氣憤而改為善惡。次查其富而無驕。及好禮否。貧而無諂。及自樂否。貴而有容量。及不淫亂否。賤而從吾所好。及不移志否。守其範圍而不越。純其準繩而不亂。俗語謂之人格。古人謂之德行。終查其居尊有無驕傲。而盡其職責否。處卑有無諂侫。而亂其常度否。作事有無信用。言語是否正直。此為學趾行為上論。

雜說第二

  子口。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公篤曰。社會之分別。即君子與小人二種。而包括富貴貧賤。九流三教。士農丁商矣。所謂君子。即容貌清奇秀正。威嚴和肅。聲音明亮韻長。清秀和藹。氣色明潤安閒。黃紫慈祥。性情耿直公平。和蘊慷慨。仁義為用。道德為懷。故坦然無驚。心無妄念。瀟灑融和。胸無俗累。故曰君子坦蕩蕩他。即雍容安和之貌也。所謂小人。即容貌鄙陋濁俗。薄削歪斜。聲音急燥散漫。破斷濁浮。氣色浮光脂膩。塵滯枯緊。性情偏窄見小。私貪痴妄。見利忘義。肥私害公。故戚然鬱結。常有私慾。陰險讓諧。常多俗累。故曰小人長戚戚也。即鬱結惑亂之貌也。又有界於君子小人之間。類君子而不足。類小人而半非。則形質為清濁相兼。厚薄相等。雅俗相混。剛柔相用。小善立決而前。大善遲疑不為。積極勇進於名利。疎忽輕舉於道德。此等人謂之中人可也。非蕩蕩也。非戚戚也。執其兩端而常循循也。即勞慎持重之貌也。

雜說第三

  孟子曰。胸中正。則胖子瞭焉。胸中不正。則胖子托焉。

  公篤曰。聖人所謂誠於中。必形於外。蓋謂氣色為先天之動機。窮通動靜繫於此。目神為後天之代表。喜怒哀樂繫於此。二者。含有性情行為。賢愚善惡之原則也。凡人含有天然之愛惡。孟子以眸子為比喻。心為五臟之君主。故醫家曰。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印堂為心之外表。為面部之主體。內應於心故也。故曰。胸中之心靜而正。則印堂之氣明而潤。則其神不驚不擾。和蘊而收。瞭者。安閒之常態也。以眸子動靜。可推常人也。又胸中之心不正。有偏向欹斜。或為名利之關鍵。或為事實之障礙。或為安危之所繫。或為連帶之所累。如有怒氣之動而不正。則印堂見燥暗之色。有憂氣之動而不正。則印堂有青膩之光。有懼有哀而心動不正。則印堂有赤黑之氣。或動於愛之而不可得。或動於惡之而不可除。則印堂有浮膩之青暗。或動於惡念之已動。或動於危機之潛伏。則印堂有赤燄之枯慘。則眸子之心動神亂。有驚疑。有繁擾。故眊焉。眊者。烏珠上翻。睫毛宜竪。倉皇泯亂之態也。亦以眸子動靜。而可推常人也。余據事實攷之。凡人有醜惡之行。其面帶愧。有殘毒之行。其神帶岔。有不平之行。其神帶憤。有陰險之舉。其面帶煞。有損失之事。其面帶愁。有死亡之災。其神似脫。試觀擾人演陰謀之時。必黑搽三陰。演危險之間。必紅點印堂。演慘禍之際。必滿面油垢而塗脂。演疾病之時。必滿面青黑而浮土。此亦誠於中而形於外也之表現。亦言形格。言氣色。而後決其事實也。

雜說第四

  公篤曰。髮為血之餘。色為氣之餘。亦為相法之一小部份。故束髮。辮髮。薙髮。革髮。剪髮。雖以國家政治為轉移。亦有形格之宜與不宜也。如木形必蓄髮為吉。否則多疾厄苦惱。而多羈畔之事實發生。其義者何。蓋木者。即樹木之義也。宜清秀明潤。而青色不忌也。如禾之有苗。如樹之有葉。故禾無苗則死。樹無葉則枯。此獨不利於木形之正義。其他水土火金各格。則無關係。如木形非蓄髮不可。至於長短形式。又在各人之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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