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衣金鎖賦
六害眉心親義絕。攙如秋水圓還缺。剋妻刑子老不閒。作事弄巧反成拙。
眉為文采之官。禮義所關之地。以清秀為合格。柔細為名貴。如順拂修長。主兄弟和睦。而有輔助。弩曲主子多而貴。高起王壽。如粗濃主惹是招非。間斷散亂。主損失駁雜。有內顧憂而外仇怨。故有六害之說。六害者。六親也。故有親義絕三字。人處社會中。甚麼有親。甚麼有義。而柳莊指為六種害。是其錯誤之點。閱相法者。勿為其所誤也。
山根斷為早虛花。祖業飄零必敗家。兄弟無緣離祖宅。老來轉見事如麻。
山根斷為兩大項。一為祖業破敗。根者。根基之謂也。一為壽數夭亡。根者。命根之謂也。如兄弟忤逆。老來勞碌。皆不合原理。如以勞碌論之可也。其虛花飄零四字合法。
眉交神悴面如灰。愛管是非常掛懷。冷眼見人笑一面。不知毒從暗中來。
雙眉鎖印為交。上下交叉亦為交。一主刑剋人丁而多累。一主駁雜爭端而多仇。神悴言其銳急而動氣憤。面灰言其枯暗而塵滯。皆一成一敗也。冷笑主陰險刻薄而毒。亦主聰敏而智。亂世貴者亦有之。
乍逢滿面有精神。久看原來色轉昏。似此之人終短壽。總然有壽亦孤貧。
此言假精神之格也。每以凝神聚氣。而不耐久。放久看而變為昏沉似脫。或浮淡無根。是為先天不足。後天虧損。故有短壽之評。若出孤貧之人。亦主不壽。何為孤壽之說耶 。
讀盡詩書生得寒。文章千載不為官。平生縱有沖天志。怎奈鶯雛翼未乾。
寒字。為形容詞也。古法指為如雨中之雞。落水之貓。余分別如下。雨中之雞為形寒。鼠食淋漓為口寒。不淚似淚為神寒。不愁似愁為氣寒。音破不收為聲寒。眉濃皺重為眉寒。搖頭抖足為身寒。塵垢浮膩為色寒。欲言而止。吞吐支吾為心寒。心亂常怯。恍憾憂慮為膽寒。得意反為失意。忘恩記怨為意寒。如有寒字之格局。雖有才智。及文章可以傳世。皆無發達之期。猶如雛鳥之羽毛不豐,當然不能高飛。蓋相可勝文章。福可勝才智。孰謂千古以來。成大功。立大業。豈皆有特殊才智耶。千古以來。守困窮而埋沒山林。豈皆無特殊才智耶。
面有寒毛止秀才。唇掀齒露更多災。終朝腳跡忙忙走。富貴前生末代來。
寒毛為濃格常有。亦有責而奇特。成盛譽事業。有出貧賤之家。逼迫勞碌以成功。驚險挫折以發達。亂世多武貴也。亦有富而壽祿。中有刑妻刑子。內顧多憂。六親有累。亂世多暴發也。余恐毛字為寒滯之誤也。
上亭短兮下亭長。多成多敗道空亡。縱然管得成家計。猶如烈日照冰霜。
上亭為天。下亭為地。凡格局皆注重天亭。佔百分之四十五分。也故以天勝地之格為吉。地勝天之格不吉。亂世則有上亭弱而發達也。不過前業破敗。異鄉立業。余以形神氣參看。方為合法。
下亭短兮上亭長。必為宰輔侍君王。若是庶人生得此。金銀珠玉滿倉箱。
按上亭高廣。主有貴名壽徵。及餘蔭之世澤。坐享前人之厚福。父母亨吉。而無刑剋。不過清閒居多。盛衰皆然也。其貴者。又以伏犀骨大小方圓為定也。
形愛恢宏又怕肥。恢宏榮華肥死期。二十以上肥定死。四十形恢定發時。
宏者。言大度安閒也。恢者。言積極有為也。恢宏連貫。言其器量大而氛魄亦大。心安而定。貌和而潤。當然為發達之形格。凡少年皆忌肥浮不實。其原質肥者不忠。忽然發肥者最忌。故有二十發肥三十死。三十發肥四十亡之說。余攷肥而實者。多延十年。二十發肥四十死。三十發肥五十亡。肥而不實者。二十發肥三九死。三十發肥四九亡。尚不足十年之數也。蓋男以九數。女以八數。為定論故也。
瘦自瘦兮寒自寒。寒瘦之人不一般。瘦有精神終必發。寒雖形彩亦孤單。
瘦人以神為轉移。故瘦而有神者。為神過於形。當然發達。瘦而無神。則為夭亡之格。寒者詳上。雖有奇才。終無發達。彩者。光彩也。寒者無彩。想彩字余疑為厚字之誤。寒中何有彩來。按彩為光潤而異色也。寒為塵滯而枯垢也。故寒彩二字。最相反而不相類也。何能誤於此。想係後人翻印之訛耶。
色怕嫩兮又怕嬌。氣嬌色嫩不相饒。老來色嫩招辛苦。少年色嫩命不牢。
嫩字為浮艶而膩。氣嬌為浮麗而紅。故有辛苦夭亡之說。凡老人色嫩。主刑人丁而孤苦。如形局好者。有孫而無子。少年色嫩。主夭亡。一主破產而後轉變也。火形不忌紅嫩。亦發達而多勞也。
眉要由兮最忌直。曲直愚人不得知。曲者多男又聰俊。直者刑妻又剋兒。
麻衣之法。此段頗驗。當五代時與刻下天道相似耶。凡眉曲多子女。雖人中平。淚堂陷。皆有子女也。凡眉直者少子女。雖人中洫深。淚堂豐滿。亦少子女也。又眉曲者為文貴。雖出於武人。而做文官。秉文權也。眉平者多為武貴。雖出於文人。而兼武職。領武權也。如前平尾曲。則為武改支職。如前曲尾平。則為文改武職。其刑人丁與旺人丁。皆以曲直為一定法。而盛衰之世道。厚薄之氣候。皆然。
鬍鬚清疏又宜稀。依稀見肉始為奇。最忌濃濁焦黃色。父在東頭子在西。
上為琵。承漿為髯。下為鬚。側為鬍。皆以清疏根根見底為合格。蓄之以重威儀華表也。最忌濃濁焦黃枯雜六字。蓄之主危險破敗。刑妻剋子。輕則勞碌駁雜。惹是招非。故不可蓄。按亂世之鬍鬚。關係極重。敗多益少。故不可勉強蓄之。是為開門揖盜。養賊為患。輕者亦奴欺其主。下犯其上。此條亦麻衣之精粹法也。惟四濃格方可蓄之。乃髮濃。眉濃。髭濃。鬍濃。上下相合。而不受其欺凌。此合格之論也。
公篤曰。余攷麻衣法之金鎖賦。為第二章。較石室賦之法倍高。亦麻衣之精神也。當麻衣處五代末。為割據亂世。其法亦從衰時而定之。故與刻下之天道頗合。其國家局勢亦相等。而應驗者頗多。余此次攷證詳註。亦以此法為現代可用。故也。原文雖僅五十二句。三百六十四字。其包括之處太多。閱是書者。不可輕視而忽也。
上篇 卷三
麻衣銀匙歌
股肱無包最是凶。兩頭如軸一般同。雖有田澤並父蔭。終須破敗受貧窮。
股肱俗名手肚足肚也。所謂肚者。大倍於兩頭也。凡屬富貴壽考各格。皆有手肚足肚。方稱其格。如無而如軸。富者有奇禍而敗。貴者有危險而凶。夭亡寒苦之人方合。
頭痕瘢剝最為刑。羅網之中有一名。若不刑妻並剋子。更為家道主伶仃。
頭痕者坑陷之痕也。瘢者近於瘢癩之例。剝者近於橫沖直削。應刑人丁。及驚險成敗。故有家道伶仃之說。言人口日少。財產日耗耳。
相中最忌郎君面。男子郎君命不長。女子郎君好淫慾。僧道孤獨却無妨。
郎君面即美麗紅艷之例。而有浮嫩之光。為相法所忌。老人犯此。主孤苦而毒。男子犯此。主淫亂夭亡。女子犯此。主淫亂刑傷。惟有僧道無關。不以人丁為用。又於孤獨無關。木無人丁可剋故也。
眉毛間斷下至顴。常為官非賣土田。剋破妻兒三兩個。方教禍患不相纏。
眉毛間斷。應駁雜而刑剋昆仲。及內患倍重於外患。故有官訟是非發生。又攷眉斷之人。性貪而不忍小損。不容小惡。雖為多事之纏擾。亦為處置於輕重失當耳。
好色之人眼代花。莫教眼緊視人斜。有毒無毒但看眼。蛇眼之人子打爺。
花字為形容美麗流光之謂。緊字為形容急視不定之謂。至於蛇眼。言烏珠圓露而黃浮四白。凸挺邪視而赤樓盤睛。主毒而狡貪。亦合法也。
無家可住羊睛眼。封向他家借住場。更有禾倉高一寸。中年猶未有夫娘。
羊睛為白多黑少。而四力浮白。故主刑剋人丁而冷退。女格倍凶。又攷禾倉。一為眼胞之高而呆陷。一為兩顴之別名。余攷古法有稱口尖而吹為禾倉。其食祿二倉在口角。故也。
下劇尖了作凶殃。典却田園賣却塘。任是張良能計算。自然顛倒也狼當。
下劇尖削。於木火二形局不忌。尖露是其本質故也。如其他形格則不宜。而晚年有失敗之冷退。故有顛倒事實之失敗也。
眼珠暴出惡因緣。自主家時定賣田。更有白睛包一半。不能善死在床前。
眼珠暴出。言其凸露也。目露神濁。當然敗家無疑。至於白色烏珠。此蜂睛窺睛之形。當然凶死無疑。
下頦趨天旺永年。邊城不破也無錢。數年荒旱不欠米。只因上下庫相連。
下頦趨天。係地閣朝天。明太祖即此格。此為創業之帝王。故晚年亨吉。邊城破者。桑梓破敗。而發他綁。比為亂世之合去。盛世則一敗不振也。上天倉下地庫也。
鼻梁露骨是反吟。曲轉些兒是伏吟。反吟相見是絕減。伏吟相見是漓淋。
鼻梁直下三曲。是為伏吟。左右三曲。是為反吟。伏吟多失敗破家。尚有子孫成立。反吟多刑人丁。剋妻刑子。前已詳言之矣。
眼神清秀心中巧。不讀詩書也可人。手作百般皆可愛。總然弄假也成真。
眼神清秀。固然靈巧聰明。雖出技藝。亦有過人之處。如清秀過麗。則主淫亂而夭。如清秀而流。則主無用而賤。故以清秀沉靜有恨。方是閒福之格。
薄紗染皂出粟米。縱有妻時也無兒。倘見山根高更斷。五年三次路邊啼。
薄紗染皂。是晦暗之氣。而有塵點密密。此為冷退刑傷之兆。尚以各部位為定論。如在福堂主官訟。如在土星主破財。如在淚堂。主損人丁。如在印堂主損壽及危險牢獄。如在魚尾主刑妻。如在國印主挫折。及刑弟兄叔伯此其大略也。
淚痕深處排一點。眼下額前起一星。左邊無男右無女。縱然稍有也相刑。
此歷指刑剋之說。余攷淚痕深處。多刑子女。男格則左紋刑子。右紋刑女。女格則反此。至於顴前一骨。多出優伶娼妓之例。若有後嗣。皆為女立。而子不立也。
髮際低凹幼無父。寒毛生角幼無娘。右額高突母先死。不死不刑便自傷。
髮低有曲岔者妨父。鬢突連眉尾者妨母。顴骨左高妨父。右高妨母。此皆男格之論也。女格反此而應驗也。刻下之女格。亦有順應而似男格者。豈非天道之變乎。
士人眇目陷文星。豹指尖頭定無名。任是文章高北斗。猶如竹木不安釘。
文星即眼目也。眇陷者。缺一也。凡士子文星陷。即功名之弱點。豹指言圓節尖爪也。頭尖。此三項均屬無功名之格。
眉重無根陷破財。更憂三十二年災。土星隆大終須發。土星薄小去不回。
此言眉濃重而山根陷弱也。故為前業挫折。亦主疾厄之災。如準頭隆大。尚可恢復而發達。否則有敗無成也。
寒相之人肩過頸。享福之人耳壓眉。更有親情相不出。只因形似雨中推。
此言寒賤之人。肩聳過頸。福壽之格。耳高壓眉。至於慈善詭詐。別有部位參合。故有性情合乎形質。在部位之兼配如何也。
大量之人眉目取。眉高目定心自良。眉粗目小神不定。寅年吃了卯年糧。
器量大小。皆在眉目二部認定。眉高主量宏而壽。目定主謀略遠大。故良心自然發現。眉粗主性剛燥。目小主志奸貪。神不定主心亂不一。故有失敗而耗散也。
倉庫接連反為災。鼻梁高露不安居。若是眉間容二指。此人開手覺便宜。
食祿二倉。接近地庫。非天倉也。鼻梁可高而不可露。前已詳言之矣。又云眉容二指。或指眉尾而言下垂二指耶。或為三陽之寬二指而言耶。蓋眼俗神濁之人。方覺便宜也。
取人性命面上黑。換人骨髓眼中紅。見人歡喜心中毒。見人眉皺太陽空。
面有青黑之慘色。主惡毒奸忍。眼有赤縷穿眼者。主陰險剛狡。冷眼多笑者。主無情量窄。眉皺上沖者。主憂愁多思。此皆最驗之法也。
露井露灶不得全。那得浮生過晚年。不怕中年經官宦。只有衣祿無剩錢。
井灶露孔。財不入庫。雖出貴格為官。亦為終年無田宅。只有衣祿二字而已。過迍邅生活。多逼迫環境。不能積蓄故也。
公篤曰。風鑑各書。為麻衣是正宗。其法以法理兼用。又處五代之亂世。故於今世相應者頗多。雖有擅長與玄妙。獨不如達摩精深。其故何哉。麻衣言法而兼理。中有虛設之處。達摩言法不言理。中有獨到之處。非有經驗研究者。不明其原意。然舊書多錯落。字有魯魚。文有亥豕。茲特脩改增註。以便閱者一目了然。其法亦有不驗者。如唇掀齒露。客死他州之說。如註為無故招非。又最驗也。其他條文似此頗多。今猶錄之者。為將來智者攷正。擇而用之。得心應手矣。
達摩相法
達摩相法第一章
第一法相目之神。此為達摩精 藝之一
藏不晦
目神以收藏斂光為主要。故開始第一字。日藏。晦者。晦暗無光也。故以神藏光潤為合法。藏而不晦。言其人貴而不危。名而多壽。如藏而晦暗。雖貴亦夭亡。或危險也。雖富亦挫折。或疾苦也。
安不愚
目神安者。安靜之謂。其人多閒福。安者心氣和平之態也。不急不燥。發出慈愛之光。故神安之局。多現呆滯。呆滯者。即愚字之謂也。故以安而不愚。為安閒多福之格也。
發不露
神以活潑有威者。為大貴。而有特權。發者。發動之謂也。故每有發動之時。其神不流不露為吉。如發動之時。其神流露。雖貴而有凶災。雖智而有偏好。故以發而不露。為貴而善後之格也。
清不枯
神清主貴。主名。主智。主田宅。故十二宮以田宅名之。凡神清之格。務要攷其有根無根。其神清而有根。享大名大壽及大富。其神清而無根。名而夭殂。富而挫折。或孤刑也。故以清而不枯為合法。
和不弱
神和為慈愛和平之態。其人慈良公正。為臣必忠。為子必孝。待人必誠。守身必信。弱者。衰弱之謂。如神和而弱。則壽不足而德不堅。志不定而福不厚。故以和不弱為合法 。
怒不爭
怒神為正重豪慨之態。盛世主貴而有大權。亂世多操兵柄。而有安危繫於其身。爭者。形容浮緊燥急。其人量窄器小。反招亡身破家之禍。故以怒而不爭為合格。
剛不孤
神剛者。為威嚴持重之態。多才智而勇毅。多出名將治世之材。主有開國拓地之功。如孤宇則為孤僻偏驕之態。神剛而孤。則有功虧一簣之不善後。故以剛而不孤為合法。
公篤曰。達摩為西域印度人。六朝時渡江。傳道東土。其人博學多材。深通幻術。故有一葦渡江之說。又精性命長生術。及拳術。故至中國傳教。有分類而立門。各繫道統焉。至于相法。可謂中興之祖師。凡風鑑讀達摩五來法。即醫家讀黃帝內經。乃引經據典之根據。凡讀麻衣相法。如醫家讀仲景六經。此分經別緯之關鍵。余攷相法。雖出于軒轅氏之臣風后氏。此風鑑之名。實因風后氏鑑定之意也。自秦代火焚各書以後。相學之書亦絕。故漢唐以來。偶有談相之人。而無書籍可攷。故達摩初入中國。為六朝時。尚無相法之書。至五代時。達摩復入中國始得麻衣而傳其五來相法五篇。故達摩以前。皆半枝半解。既無綱領之分。又無輕重之別。無書可閱讀。無法可研究。自達摩以後。相學可稽攷。而法亦日益闡明。此嫡派之溯源也。今觀其第一章之相神。僅二十一字。尚屬余之增加下十四字。其原書僅上七字。而其中包括極深。又簡捷。又深奧。故非他書所能及也。麻衣之法。雖是相法正宗。而兩相比較。則弱于達摩之處太多。訊以此二十一字深思。均含有最玄妙之處。上包括天道之盛衰厚薄。下包括人事之吉凶禍福。故余另加傍註。以便閱者註意。不可模糊讀過去。方知達摩相法之高深精微。不愧為相法之祖師焉。
第二法相目之形七則。
秀而正
目秀主聰明而多才智。即清秀之謂。然其形必端正。故以秀而正。方從正途上去。其行孝弟。其務清名。其才智從正面上用。如秀而不正。則才偏自用。智邪亂倫。為相法之忌也。
細而長
目形細則收藏其神。而不浮露也。長則為鳳目之形。主大貴。故麻衣有河日之說。此司馬宣王之自顧其耳。而與普基。細而不長。雖貴亦屬小品。終非大器也。故以細而長為 合格。
定而出
目定為聚光充足。而能發揚也。凡目定者。有遠志大志之兆。充足者。有精神大壽之兆。加以發揚有威。則事業能達到。機會有遇合。故以定而出為合法。定而不出。雖有大志。而終不遇合也。
出而入
目出而揚威。人而斂神。此言有才智而不露於表面。以實際為用也。如出而不入。則有招嫉結怨之暗害。以阻其事實。故以出而能入為合格。不浮蕩而無偏好之瑕也。
上下不白
目形以黑多白少為吉。白多黑少為凶。故以目浮四白。主凶死而失敗。及刑人丁而孤苦。如上浮白而下不白。主心亂而奸貪。如下浮白而上不白。主驕傲而妄舉。故以上下不白為合法。
視久不脫
目神以久視而神愈充為吉。愈久視而光咬潔有威。其稟受之氣厚。主壽而貴祿。如視久而脫。其光漸縮而怯。其人心性不持久。亦壽弱祿少。中道挫折。故以視久不脫為合法 。
遇變不耗
人處憂患之時。而其形必變。何況危險不耗其元神元氣乎。此王守仁不得時而遇虎。其形靜神定。而如常態。不耗神。不變形。後為將相。兼享盛名。凡危險而不耗變者。大貴之格也。
公篤曰。眼目之形。其法頗多。尚不止此七則。而達摩以此七項。為包括各法之綱目。其精微之處雖多。兼併者亦不少。此皆由個人推想。兩執用中可也。故其法僅二十四字。而富貴貧賤壽夭。吉凶禍福悔吝。正直公平。險惡陰毒。皆全備之矣。此種相法。可謂一字一珠。至於柳莊衡真。當愧死無地矣。
第三法全身測量分數。
頭面七分 肢體三分
全身測量。以十分計算。頭面佔十分之七。由項而下全身佔十分之三。何以頭面不過十分之一。反佔七分。其重要如此耶。接頭為諸陽之首。百脈聚會之源。故眼耳口鼻。為五臟五形之結晶。全在乎上。故項以下之肢體。雖估十分之九。而僅佔三分,按手足號四肢。肢者。枝葉也。不足為材料明矣。故賤人有貴掌之說。可見大概。又人斷手斷足。尚能保全生命。斷頭則無生命。某輕重懸殊亦明矣。
- Jan 19 Tue 2010 16:26
公篤相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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