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洋指迷
卷一
序一
地理指迷原本得行於世,豈偶然哉,如明初周景一先生,為州山吳氏蔔葬多奇穴,更貽以指迷書,厥後吳氏人文蔚起成巨族,其書遂見重於人,傳抄幾遍江浙,第自明迄今,相沿年遂抄錄愈繁,舛訛益甚,此原本固不可不刊行也,姑蘇俞君歸同邑吳子卿瞻嗜青囊,學見指迷坊刻之訛,即其注釋亦未能闡發書意,因取舊藏原本疏注,為枕中秘,惟是俞吳二子向皆作客遠方,天南地北,萍合四明,討論數載,惟成全集而先生傳書四百餘年,今始得人益,有數存非偶然也,宜為同志者慫恿付梓,公之於世,問序于餘。讀之明晣暢達與大概流傳者,獨優所增注解,簡明扼要,亦與他本不同,是真得先生之心傳者,予曾注星影二卷,發明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之義,是編有之以地下山形合上天星象,可謂先得我心,二書兼備,則仰觀俯察,於地學益臻微妙,比原本不可不亟為刊行也,予喜其書成而為之序。
序二
地理由來尚矣,有傳人必有傳書,顧書不一,如周景一先生指迷者,蓋寡先生為明初堪輿大家,孤蹤高蹈,不以術鳴先,是于李爻青岩公游於越,得其書不識為誰氏著撰,鄉里薦紳家,偶有藏本較之稍異,且多平洋一卷。嘗曰:是析理昭暢,甲子巒理諸家學地理者,宜以此為宗,歲甲辰予客湧江,晤山陰吳子卿瞻論堪輿學,述周景一先生巔末事,得聞其所傳指迷原本與於舊帙吻合,因以知顯晦有時,向讀其書,今悉其人,務實學而名必歸之也,獨惜其書較諸家且確而不盛傳于世,蓋以其人不求名譽,遇知音而方馨所學,如吳子稱述,明永樂時先生與其族祖友善,居停數十年,發祥諸塋,悉由指示,瀕行日始以篋書贈,其慎重也若是,此書之所以不甚傳而獨為吳氏秘。及吳氏簪纓世顯,好事者,僅以山法數卷輾轉傳抄,假名刊佈,增損舛訛,豈知先壁固有在一斑,未足以窺全豹,況更有毫釐千里之謬哉,今讀全書,原本萃青囊之秘要,闡黃石之微言,細若機絲,朗如金鑒,較傳抄諸本,言辭闕失,閱未竟而厭倦者,不啻天壤,實為開鑿混沌,昭晰陰陽秘笈。得其旨者,何於望洋興嘆,迷於所視乎,及與吳子互相討論,增注成編,質之同志咸以為可天,求名師不得,讀名師之書即得也。自應公之宇內使人操寶鑰家奉南車,山川不能遁其形,賢達不得專其美,先生之教庶與日月終古矣,因付梓人而述其大略如此。時 乾隆丁未春日吳門俞歸璞序
序三
周景一先生者,明初台郡人也,善堪輿為予先世窀穸,計貽地理《山洋指迷》書四卷,珍為家藏,遞傳弗失,予同客四明見目講師《地理索隱》即指迷也,有山法而無平洋,且刪除殆半,無以發明,更有以指迷為宋王伋撰或稱元譚仲簡書,鏤板行世,書同名異,何以證之,嘗讀族祖環州公序,先生本儒業而性耽山水,得青囊之秘,人以地仙稱,前明永樂間游於越,與予三世伯祖裕菴公深契,居停有年,家數善地,悉由指點,蛇山眠犬為最著,正統十四年先生辭歸爰以篋書贈,此書之由來也,其後予族丁齒日繁,簪纓繼起,以忠孝文行武功著者,代不乏人,四百餘年來,子姓箕裘,仰承如昔食先生之德而揚其微者,迄今猶稱道,弗衰書之傳也,蓋確有可證者,第先生潛德高風深自韜晦,不著姓氏,於書傳抄者或昧根荄,刊行者,借名炫世,或圖簡略率意刪除亥豖魯魚,殊失盧山面目,況少平洋一卷,猶非全壁,其稱為目講玉伋譚仲簡者,即非漫無所據,亦可無論已。甲辰春姑蘇俞歸璞先生共事甬城,見予指迷原本,證其所載,卷帙相同,幸舊錄之猶存,較傳抄之未備,因思所以壽世而予亦有同心,於是反復參詳,逐篇增注,三易其稿,猶慮不能闡其微,同人謬加稱許,爰付剞劂,皆所以推廣,先生傳書垂教之意,俾究心地理者,識山水之性情,辨龍穴之真偽,吉獲牛眠,慶延麟趾,作忠作教。 升平知先生加惠于地學無涯,而人子之葬其親端賴是編傳之不朽云。
時 乾隆丁未仲春山陰吳卿瞻序
凡例
一是書山龍耑重開面,平洋耑重束氣開口,占地步則山洋均重,書凡四卷,第一卷首論巒頭為本,為全編立言,大旨分、斂、仰、覆、向、背、合、割四篇,概論開面縱、橫、收、放、偏、全、聚、散四篇,概論地步二卷,分論開面三卷,分論地步後以開面地步包括形勢星辰為山法諸篇結束。饒滅挨棄倒仗淺深四篇乃立穴定向之準繩,所以補葬法之未備,四卷專論平洋水山龍開面說起以山洋異同篇總結全書。
一是書山法諸篇雖經坊刻尚未有未全,而平洋一卷更為世所罕見,標題《山洋指迷》者實與他本不同。
一是書正文圖說悉照原本,不敢增減,惟大概抄本間有詮注,雖不知何人手批,然足以闡發文義者,亦採錄附入,此外尚有未甚曉暢處,或引前人成言,或另增注解加圈別之,第四卷本無注釋,並經參注,更有筆墨難盡者,推廣正文本義附以圖說,複將每篇警句密圈分清段落,庶可一目了然。
一是書娓娓數篇,言如剝蕉抽繭,層層推勘,絲絲入扣,其妙處全在一正一反,對說如何是真,必言如何是假,絲毫不肯放過,雖字句不無重複處,然縷晰條分各有精義,潛心披閱自可豁然貫通,初學最易入門,高明者亦可擴充眼界,開拓心胸。
一是書評論山洋每篇先言龍脈,次及砂水穴情,分別龍穴真偽大小瞭若指掌,至山龍分斂篇云:『穴後宜分不宜合,穴前宜合不宜分』,平洋龍體穴形篇云:『後以束氣為證,前以明堂聚處為憑』,總括山洋龍穴大旨可謂要言不繁。
一山龍落脈全在垂頭,開面結穴全在毬簷氈,辨脈穴真假已備於首二兩卷,若乳突窩鉗及平洋龍體穴形諸篇,尤為穴法精粹,是編應推巒理上乘。
一山龍為三分三合水,平洋有大分合、小分合、真分合之水,山洋龍法穴法大略相同,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四象,雖論平洋形體,亦與山龍彷彿可以參看。
一平洋束氣開口乘脊脈,看水繞,前人有論及原是書辨明收放開口各有真偽,近山平洋有脊脈者不可無水繞,遠山平洋有脊脈,以低田低地為堂界,而無明水者不可無大水會合及出水。蘆花泊岸浮簲逝水沙洲諸格他書無此發明。
一點穴自古稱難,欲明點穴之法莫過此書,明白暢達亦莫過此書,平洋妙論精微法無不備,且以補山龍穴法之不足,其有裨地理更匪淺鮮。
山洋指迷原本目錄
卷一
論地理以巒頭為本
開面地步
分斂
仰覆
向背
合割
縱橫
收放
偏全
聚散
卷二
開面異同
隱面顯面
橫面
偏面
開面
巒面
深面淺面
大面小面
開面多寡
特降牽連面
開肩之面
乳突窩鉗面
石山
峻山
獨山
高山
偶有開面
泛頂不開面
卷三
太祖
分龍
中出偏全
應星
祖宗遠近
少祖
龍格
枝幹
老嫩
內外
開帳
益護枝葉
過峽
入首
胎息孕育
裀褥唇氈
餘氣
論地面本於開面
論開面地步包括形勢星辰
饒減
挨棄
淺深
卷四
平洋
因水驗氣
縱橫
收放
渡刦
龍體穴形
行止
分合
脊脈水繞
平洋低田
向背
斂割
水穴
火嘴
仰覆
枝幹大小
沿海
山洋異同
山洋指迷原本卷一 周景一先生著 嚴陵張九儀先生增注
山陰吳卿瞻、姚兩方校閱 山陰吳太古、姑蘇俞法陶同校
論地理以巒頭為本,巒頭不專指星體而言,凡龍穴砂水有形勢可見者,皆巒頭內事也,《青囊經》曰:『理寓於氣,氣囿於形』。
蓋理者陰陽五行之理,氣者陰陽五行之氣,形則山峙水流之形也,山之所以峙,水之所以流,莫非陰陽五行之氣使然,而其中有理存焉,朱子所謂:『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者也,但氣有吉凶,不以理推之,則不可得而知之,故聖賢說卦以明理,用卦以推氣,凡先天後天,雙山四經,三合玄空,穿山透地,坐度分金,休囚旺相,氣運歲時,皆理氣內事也。(理氣諸說各有所用,恐人無所適從,特舉最要數者為後學指南)
第巒頭理氣,二者孰重,曰:巒頭真理氣自驗,巒頭假理氣難憑。故理氣不合,而巒頭真者,雖有瑕疵,不因理氣不合而不發富貴,理氣合而巒頭假者,定不因合理氣而發福祿,是巒頭為理氣之本也,明矣,學者必待巒頭精熟,地之真假大小,穴之吞吐浮沉,卓然有見於胸,然後講求理氣,以明乘氣立向,控制消納,徵歲運之用亦不可廢,如巒頭未熟,先學理氣,雖貴陰賤陽,來生去墓諸說,確確可據,而吉凶休咎,似與巒頭無與,往往求福而致禍者,捨本逐末故也。
故曰:占山之法,以勢為難,而形次之,方又次之。
又曰:有體方言用,耑用則失體,可不知所先務哉。
開面地步地之真假大小,何以辨之,先觀開面之有無,便知真假之概,再觀開面之多寡大小,及地步之廣狹,而地之大小,亦知其概,何謂開面,只以分、斂、仰、覆、向、背、合、割八字察之,分而不斂,仰而不覆,向而不背,合而不割者,為開面,四者之中,有一反是,為不開面,何謂地步,只以縱、橫、收、放、偏、全、聚、散八字察之,縱長橫廣,收小放大,局全而聚大者,地步廣,縱雖長,橫不廣,收雖小,放不大,局偏而聚小者,地步狹。
分斂
(論來龍降服及穴山、穴面之分斂,總以諸砂證其開面,為山法全編之主腦也)
何謂分斂,曰:分者,分開八字也,無個字不成龍,無分金不出脈(山龍落脈非個字不行,落脈處要成星體,方有分金之面,有個字則開肩,開肩則有分水,水分則脈清),故凡有頂有泡處,皆不可無分金,以為個字分金之丿丶(分金之丿丶者,分出丿丶成金字之面也),但不可三股顯然如雞爪。必有矬有平,中脈如寬牽線者方是(三股一樣高起如雞爪者為貫頂,兩邊砂高,中脈微平軟泛方是寬牽線),又須大丿丶之內,有小丿丶顯丿丶之內有隱丿丶,故有大分小分,顯分隱分之不同,大分者主頂星上分開大八字,謂之明肩,明肩之內,又分半大半小八字,不論條數之多寡,均為護帶,護帶之內,貼脈分小八字,謂之蟬翼(蟬翼乃出脈處所分之隱砂),顯分者,明肩護帶也,隱分者,蟬翼也,更有隱者,謂之肌理刷開(是體土有無數細紋分開者,是依稀微茫,須細心體認),其頂下胸腹間所起突泡,或分小八字,或分隱八字,謂之金魚砂,亦為暗翼(此半山突泡,所分之隱砂,比蟬翼砂略短)。
以上乃來龍降脈之分,不論祖山穴山,皆宜如此(行度處微有不同),有臨家之際或分蟬翼砂而成乳突穴,或分牛角砂而成窩鉗穴,蟬翼牛角砂之內,均有肌理刷開之隱分,方開穴面,亦有乳突無蟬翼可見,只滿面肌理刷開,使穴腮圓胖,以成穴面者,此臨穴之蟬翼牛角,肌理刷開,總謂之牝牡砂,乃為分盡之分,亦謂分金之面(穴後宜分,穴前宜合,分至此而盡,故曰:分盡。以上概論祖山穴山臨穴分金之面,以下分疏諸砂名義)。
謂之明肩者,以其如人之兩肩,如飛鳥之兩翼,又如金字之人字(外背內面彎抱向裏者是,如背面直者非),不論大小星辰,俱不可少,在橫降處,尤為緊要(橫降無肩,落脈必假),假如無大八字,或大八字少一邊,或參差不齊,或一邊背我,或無菱角背面,或內無隱八字,或大八字之丿丶上,自分個字而成龍,不為我之用神者,不論祖山穴山,俱無真結。
若外有至大之八字帳幕迎送纏護者是也(迎送纏護即帳幕所分之技腳),又有開肩之大八字,三台、五腦、七腦、九腦、金水帳者是也。謂之護帶者,以其形如垂帶,作正脈兩邊之護從也,開腳大星(中分一脈,旁分數條顯然可見者,為開腳大星),與橫山分落開帳落脈者,俱不可少(星辰廣闊,故須護帶),此三者若無護帶,為出脈無地步,護帶不豁開。
如八字而反插入者為斂(或直生或背向裏者皆是),惟外背內面,先分開面尾插入者不忌,護帶無背面為閑砂,一邊背我為無情,皆不成地,中小星辰,不拘護帶有無(有則更妙),尖圓方之正體星辰,常無護帶(正體星辰開隱個字之面必有肌理刷開,故不須護帶),護帶亦有生於明肩外者(明肩外者有砂包囊重重均為護帶),總要外背內方圓方真。
謂之蟬翼者,以其所分至隱,如蟬翼之輕薄也,蟬之飛住不同,故蟬翼有舒貼二體,舒者上半貼於身,至翼尾則分開兩片於旁,三股並然可見,貼者翼尾緊貼身上,兩股隱然難明(三股連中間脈路,說兩股單指蟬翼言),山頂之蟬翼舒者多而貼身者少,穴旁之蟬翼,舒者少而貼身者多(貼身不顯然分開有隱分之勢),開腳星辰,頂上化生腦無蟬翼,界水貼脈,透頭為貫頂,斷不結地,雖有蟬翼面頂上就分三股,如雞爪者亦為貫頂,中有水痕穿透者,為蟬翼離身,不成地者,十之八九。
須看落脈之仰覆,旁砂之向背,以為棄取(得脈如鵝毛之仰,砂如手臂之向者,亦能結地),必上截如覆鍋一般,落下段方分兩片於旁,始肖蟬身之翼,蓋蟬翼非頭上所生乃離頭一段而生,非頂上就分三股,乃落下一段方成三股,若一邊先分,一邊後分,為蟬翼參差,一邊有蟬翼一邊無者,為邊有邊無,皆不成地。惟一邊無蟬翼,而得肌理之分者,亦能成地,但肌理之分甚微,與邊無不甚相遠,亦須以脈仰覆,砂之向背證之。
若尖圓方之正體星辰,與突泡毬簷有滿面肌理之分者,不拘蟬翼有無,皆可論地(肌理之分亦能分水故可無蟬翼),謂之肌理刷開者,以其所分至隱,如肌膚紋理,又如糊掃在壁上刷作分開之勢(有隱然分開之痕影,無顯然分開之技條,須細心體認),凡有頂有泡,出脈結穴處,皆不可少,在低小正體星辰,與節泡毬簷之無蟬翼護帶者,固全賴此隱然之分,以分開星面穴面,使不飽硬欹破,而面平即高大開腳星辰,與節泡毬篋之有護帶蟬翼者,亦莫不藉此隱然之分,以成星面穴面,若未分蟬翼之上無此(此字指隱分言,即肌理刷開也),則囊煞而剛飽,已分蟬翼之內,無此則不矬而硬直,何能使脈路穴情,有分金之平面,而形如鵝毛 (音竅)乎,夫山之貴有分者,以其能蕩開粗硬之氣於兩邊,使中間脈路,有脫卸而軟泛也,明肩護帶蟬翼之分,但能蕩開外層至粗之氣,欲使中間脈路粗硬之氣,脫卸淨盡,非肌理肌刷開之分不可,故自分龍以至入穴,無一節一泡之肌理,可以直生斂入(直生則無彎抱之情,斂入則無分開之勢),無半突半邊之肌理,可以似分而分不淨,其星面無矬平而帶剛飽者(必無肌理痕巒),即是似分而分不淨。謂之金魚砂者,以其如玉帶間所佩之金魚袋,又如魚身之劃翅,特降星辰(即成座聳撥星辰),半山有突泡者,必不可少平岡龍體,不論在穴山,此為第二分,斷不可邊有邊無參差,惟邊短邊長,股明股暗,無論明肩護帶亦然。
謂之牛角砂者,以其環抱如牛角也,窩鉗真假,全在此砂 菱之有無別之( 菱者,砂身上隱隱有一線高起彎抱向裏也),必須背內面,而背面交界之際,對望之若有菱起者,為有弦菱,如無背面,而內外交界處,對望之囫囫圇圇者,為無 菱邊窩之格,定是邊長邊短,股明股暗,若半邊全無者,則其無邊之界水,必穿肩而入於唇內,故牛角砂亦不可邊有邊無。
謂之牝牡砂者,以其瓏璁臨穴後,隱約蔽穴旁,如牝牡之交孚也(牝牡砂從乳突,陰穴為蟬翼,在窩鉗陽穴為牛角,皆所以包囊穴身使界水不割),無牝右必割,無牡左必割,牝牡俱無,不能分開兩畔之水,必左右俱割腳(淋頭必然割腳,故穴後穴旁無牝牡砂均為割腳),無顯然臨穴之牝牡猶可,無肌理刷開之牝牡斷不成地,蓋有無蟬翼牛角,但得肌理刷開之面,而成穴者有之,未有無肌理刷開之面,但得蟬翼牛角而成穴者(蟬翼牛角不可無肌理之分)。
肌理刷開者,土肉之紋理,如牛肉理之斜生,雨滲入土,從斜理分去,壙中有水而無氣,故穴中有水無水,以土理之分開不分開別之,則有氣無氣,亦以土理之分開不分開驗之,蓋天下有生氣者,人物草木也,人物草木得有生氣者,手足眉目羽毛鱗甲,枝葉蒂瓣顯然之形體,固無不分,即寸膚寸肉,一葉一瓣,隱然之紋理,亦無不分,若只有顯分而無隱分,是猶塑畫者,雖具人物之形,全無生氣,何能知覺運動乎,星辰雖有明肩護帶,而無肌理刷開之分,即為粗蠢飽硬之體,何能有星面穴面之動氣乎。故蟬翼牛角肌理刷開之分,更宜亟講也。
然則穴中有石無石,又何以別之,曰:亦在蟬翼牛角肌理刷開之分而已,有此分者,剛硬之煞蕩開兩邊,中間自有矬平,硬中囊軟,必然無石,縱有石亦如八字分開,其石必嫩,不謂之煞,石紋分開之中,必有土穴,無此分者,剛硬之石囊於中間,必無矬平而飽硬,即無石而純土,亦不可插(多有石山土穴葬後禍不旋踵,總由無矬平分合,渾身是煞故也),帶石之山,其石一直生下,或從旁插入,陰煞極重,惟石八字分開,而有真矬真平者,穴有浮石亦無礙。
謂之分盡之分者,以分開金面之下,仍有分水之脊出脈者,未可言分盡也(金面下無矬平而有脊脈猶行而未止),必至毬簷之顯分而見蟬翼蝦須,隱分而見肌理刷開(蝦須指毬簷,顯分自有蟬翼可見,若嫩乳嫩突之隱分,惟有肌理刷開),中間不復有脊脈之起,面前惟見有圓唇之收(穴暈前有微矬之小明堂,方見圓唇兩角收上而托),方為分盡,分盡之處,即是結穴之處。(附圖一)謂之分金之面者,以穴後毬簷,顯者如覆鍋,隱者如泥中鱉,穴前對望,儼如金字之面,俗謂之金屋,楊公謂之乘金,其劈中處,是分金之中也(即穴之中心),分金之中,即是點穴之中,未分盡而急插之曰:鬥(是純陰打穴鬥煞即傷脈)。
已分盡而緩插之曰:脫(是純陽插穴,脫脈即無氣)。不于分金之中,而旁插之曰:偏(偏則失脈)。蓋出脈如菜姜之抽於心,結穴如花心之接於蒂。
故曰:點穴之訣,在貫乎一脈之來,而處於至中之地,豈非言分盡之處,系分金之中,即是穴之意耶(以上論分,以下論斂)。
其明肩護帶蟬翼牛角肌理,不自內分開,而反自外插入,即不插入,而直生無抱向之情者,均謂之斂(要本身技腳宕開,如人時開作 為佳),或有大八字,而無隱八字,或有隱蟬翼而無明肩,或邊有邊無,參差不齊者,亦謂之斂。
蓋當分不分,即是斂也,斂則生氣不行,與分相反,分者陽氣舒發,生長之象,斂者陰氣收藏,肅殺之象,故自穴後毬簷溯至分龍,太祖俱喜分而忌斂,但山之全無分者亦少,似分而非真分者最多,顯然分開斂入者易見,隱然分開斂入者難明,或大分小分,似乎俱備,而地反假,或顯分隱分,似乎有缺,而穴反真,諸疑般似不決者,惟其脈路穴情,如知鵝毛之亢(音竅),寬牽線之軟,兩邊護砂(左右龍虎貼穴牝牡砂俱是),如側手臂之向者,必真脈路穴情,如覆鵝毛之飽,或如急牽線之硬,兩邊護砂,如側手臂之背,或如手臂之覆,與仰面不向面背者俱假(覆則不分,背面仰而不向,雖仰何益),以此法互證之,而真假疑似,不難盡剖矣。
右圖(附圖二)第一節護帶斂入,先分開而外背內面無妨,三節六節,界水透頂,在蟬翼外無妨,四節左邊無運翼,犯邊有邊無之病,如在穴山多不成地,今在後龍,旁砂,如花瓣相向,脈路如寬牽線前後龍俱開面無妨,五節脈路,闊大似貫頂,但有肌理刷開,逼開界水,不致扣脈,非無分中有分,則必有小矬小平,而不硬直亦無妨,七節左邊無蟬翼砂,本是大病,幸非穴山,前後龍俱開好面,本身脈如寬牽線,旁砂外背久面,故無妨,若半山無金魚砂界水扣肋割脈,得脈如見牽線,左右砂外背內面亦無妨,八節正體星辰似飽,幸而兩邊菱角伶俐,中有肌理刷開之分,必有小矬小平之勢,故雖似飽無妨,若八字囫圇無菱角,中間雖有肌理隱分,而無數次,小矬小平,及無兒囪之微有(音一無來之殺也)者,為分不盡,必無融結,況肌理直生斂入者乎。 凡分斂之病,共有十。
至凶而不能變吉者,有十焉:
一曰:無大八字。
二曰:大八字參差不齊(一邊先分,一邊後分)。
三曰:大八字少一邊。
四曰:大八字囫圇無棱角(囫圇即無背面,無背面即無菱角)。
五曰:大八字之內既無蟬翼,又無肌理刷開。
六曰:界水夾脈透頂(頂前出脈硬覆)。
七曰:護帶外面內背,或無背無面,逢外插入。
八曰:蟬翼去差金魚砂不齊。
九曰:到穴無分金之面,或牝牡不全。
十曰:肌理直生斂入。
龍有病能變好面而結小地者三:
一曰:大八字一邊反背。
二曰:大八字自分個字而成龍。
三曰:大八字反小而不罩其小八字。
此三者得下面博出星飽(穴山成星體,吉形牛山有遞脈節泡),有分金之面,脈路仰而不覆,穴隋面而不飽(臨穴毬簷與牝牡砂均有隱分之面),左右砂向而不背(指龍虎砂而言),出唇吐氣,砂水聚集者,仍有小結,不可以祖山不美而棄之。
雖有病而不傷大體者五:
一曰大八字,一邊倒棱。
二曰:本山出脈處,被護龍之砂,自外插入。
三曰:內層之護帶蟬翼當小,外層之護帶明肩當大,今相同如棕櫚葉。
四曰:後龍山頂蟬翼肌理之分,邊有邊無(一邊有則生氣從有之一邊落下,故無妨),半邊界水,夾脈透頭。
五曰:半山無金魚砂,或邊有邊無。
此五者得後龍節節開面,脈路段段矬平,旁砂面面相尚,毬簷唇口分明,局勢環聚者,雖有一節之疵,不滅真龍之力,又大龍將盡,節節分枝,成地之處,其分龍處之大八字護帶一邊背我者,不可以起祖發足之山谷論(此分龍是大龍行度處分來與起祖發足有別,蓋枝枝成地之處,分大龍一二節,即入穴分龍便作太祖,故亦曰分龍詳見於第三卷),因其背我而棄之(脫化多者,砂水小能處處拱顧,果龍真穴的間或有背無妨),只要出脈處(分龍出脈處),有小開面,有矬有平,前途能傳出數節開面星辰,本山枝腳不顧人者,亦成中下之地(以上論病龍棄取)。
或曰:從來只有分合二字,今分字下添入斂字,合字下添入割字,何也?
曰:向、背、仰、覆、聚、散六字,一好一歹,俱有相反者為對,獨分合二字,俱在好邊,求其分相反之字,合字是也,求其與合相反之字,分字是也,然穴後宜分不宜合,穴前宜合不宜分(分則氣束,合則氣止,山洋龍法穴法二句,包括殆盡,此不但指穴後穴前之幹流水痕言),故以斂字易合為分字之反,謂穴後只宜分開,不宜斂入,以割字易分為合字之反,謂穴前只宜合腳,不宜割腳也(合腳者,金魚水從毬簷從分來合於唇下,又有兩砂兜抱其唇也,割腳詳下合割篇)。
或曰:斂字與合字義似相同,而云忌斂者何歟?
曰:合字穴前始用之,自穴後毬簷溯至分龍,太祖一見斂入,生氣不來,況合者先自內分開外背,內面而環抱其內也,斂者竟自外插入內背,外面或無背無面而插入也,是以有別(上二節概論分斂)。
或曰:但聞穴有蟬翼,未聞祖山山頂亦有蟬翼。
曰:重德彰云『出身處有蟬翼護帶前去必成大地』,說見《四神秘訣》,出身者,太祖分龍處也,則蟬翼豈止穴旁有哉(此節論出身故上蟬翼)。
或曰:肌理刷開,未嘗聞之。
曰:橫看壁面直指斜膚,彷彿有無,是為得之,此古人語也,非肌理刷開之謂乎。
或曰:顯八字之內,固不可無隱八字,但隱八字如蟬翼者可見,如肌理刷開者,非法眼難明,或草木蓁蕪,或種植開損,雖法眼亦難明,且山水之個字三股者居多,豈盡如雞爪假個字乎?
曰:但觀山頂上截,有一段平面,無陰脊透頂,有矬有平,落下一段方出脈如寬牽線、仰鵝毛者,定有隱八字,便是正脈,若陰脊透頂,不先作一矬之勢,而在出脈如急牽線或覆鵝毛者,定無隱八字,即有亦是砂體,蓋真個字必平而無脊,上半截有肌理刷隱分,不遽然分開三股,故有平面(山頂上半截有平假個面方為開面之真),字必渾而有脊,上半截無肌理隱分(渾者剛飽之謂,山頂上半截有脊而剛飽者,即是圓頂出脈),即截然分開三股,故無平面也(此背論個字真偽)。
或曰:同在此山,何謂自外插入,即插入便何妨?
曰:如人之眉目,自印堂分開,法令紋從鼻旁分出,為自內分開,方成人相,若眉目自太陽生來,法令紋從兩顴生進,為自外插入,便不象人形,又如花果之細枝數片嫩葉,一朵花瓣,從本枝本蒂分出,為自內分開,方成花果,若本枝無葉無瓣,或有而不全,被旁枝之葉瓣挨入本技,為自外插入,便不成花果。
故大小八字,要在本目之頂與肩,先作分開之勢,然後環向其身者,為自內分開,方能成地,若本身不行作分開之勢,被隔股別技之砂從旁插將進,不為自外插入,斷不成地,蓋自內分開而環向本山者,定是外背,內面自外插入,而唐突本山者,定是內背,外面或無背無面,若本身已有大小八字,自內分開,而隔股之砂,自外插入則不忌,但面來向我者佳(此節論穴山大小八字之外)。
或曰:龍格中惟梧桐兩邊均勻,蒹葭杞梓楊柳等枝,非參差不齊,則邊有邊無,其福力雖不及梧桐枝,未嘗為假。今以參差不齊、邊有邊無為假,得無背先哲之論乎?
曰:彼所論者,行度處之枝腳橈棹,予所論者,開面處之大小八字,楊柳蒹葭邊無參差而不妨者,以分龍入首,開面成星,自有明肩蟬翼之齊分者在,設此處邊無參差,雖梧桐枝亦假,烏能成地(此節論分龍入首須明肩蟬翼)。
或曰:分斂之法,可辨地之真假,亦可辨地之大小乎?
曰:萬觀其始分再抽之際,大八字大護帶多者,前去必成大地,大八字小,護帶少者,前去必成小地(此論護帶)。
或曰:十六字中,首列分字字者何歟?
曰:分字即開面之開字,未有不分而能開面者也,故分字為首重云。
或曰:子言無分金不出脈,豈水木火土無脈乎?
曰:五星之體不同,而分金之面則一(星體雖不同而落脈必成金面,故曰:分金。蓋言分出如金字之形為面也,非謂五行之金),如曲些是水之分金,長些是木之分金,尖些方些是火土之分金,五星皆有分金之面,然後出脈也(此論星面)。
或曰:子言分金之中,是點穴之中,金星吊角穴閃薄邊者,豈亦在分金之中乎?
曰:金星吊角者,因當中不出脈,閃歸個字之丿丶邊出脈,而隱然分金之面在於角上也(金星吊角,大金面之旁另開小金面,點穴小金面之中即是分金之中),穴閃薄邊者,因當中厚而死,分金之面,閃歸薄邊,如人側面一般,雖非折量之中,未嘗不在分金之中,故宜就其金面中立穴也(此節論閃脈)。
或曰:何謂化生腦?
曰:山頭如人之頂,化生腦如人之額(山頂前之微突連於山頂者是也),謂之化生者,以山之起頂乃是陰體,欲落脈必先作隱隱分開之勢,將硬氣蕩開兩邊,則隱分之叉下,必有一呼之微,有如小兒囪門之上截(如兒囪上截者,喻其有之極微),此陰化陽而為陽也,從此化陽之前,生起小腦,是為化生腦,此陽化而為陰也(頂前落脈微有,有前微起,有此陰陽變化脈方不起),陰陽變化,呼吸浮沉之機,已朕兆於此(吸則氣升而浮,呼則氣降而沉),故其腦上必有分開之金面,分下有一呯之微者,必前有一吸之微起(微起便是小腦),而此下之節泡毬簷,亦莫不從此化陽之前生,故脈動而氣生,若不從化陽之前生起,則生機已絕,無陰陽變化,即無呼吸浮沉之動脈,何能有氣(有前生突則氣生,不從有前生突則氣死),故頂前無此腦推出,而穴中直見其頂者,固不成地,即有此腦而不從化陽之前生出,則陰煞未化,亦不成地(有腦而無有即是純陰,此節論化生腦)。
或曰:篇中引喻人物草木,于地理何關?
曰:以其分合向背之性情,與地理同。地之生氣不可 分合向背推之,地之分合向背,亦如人物草木之分合向背也。然非登覽涉曆,細心理會,難按而知,今試以人面喻之,百會山頂也;額化生腦也;耳與顴骨,大八字也;眉目小八字也;面上肌、膚細紋,肌理刷開也;法令紋,蝦須水也;印堂平,脈不貫頂也;山根軟,玄武垂頭也;鼻准豐隆,天心壅突也;準頭截斷,毬前一矬而脈止也;人中葬口也;下頷,圓唇也;法令頰骨之兜收下合也。
再以花木喻之放甲,祖山之分也,未抽條,先布葉,如有個字方出脈也;欲作幹,先分枝,如有橈棹方成龍也;大葉之內,旋生小葉,如大八字內,有小八字隱八字也;花蒂,到頭束氣也;花開,開窩結穴也;結果,聚氣突穴也;花瓣之放開,上分也;花瓣之抱向,下合也;眉目法令,甲葉蒂瓣,俱自內分開,外背內面,非自外插入,俱雙雙對分,非如不對節草邊無參差,山之明肩蟬翼金魚砂,俱當似之,反此則假。
夫人物草木之無地理,同氣而異形,萬殊而一致,散之雖分彼此,要之可以相通,故昆蟲物類,皆得以取形定穴,亦以形雖變,而分合向背之性情則一也。
- Jan 13 Tue 2009 17:27
山洋指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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