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流年太歲、太陽十二神起法有二
《宅殺祕授》云:一法:如子年,即以子為太歲,丑為太陽,寅為喪門,卯為太陰,順行十二位,至亥病符止。
一法:以寅上起戌,如甲子年,寅上起戌,卯上是亥,辰上是子,即在辰上加一太歲,起正月;巳上加二太陽,二月;午上加三喪門,三月;未上加四太陰,四月;直順數至卯上,加十二病符,十二月止;所以太歲、太陽各星,俱有弔照。
如子年,子上起一太歲,辰上亦是太歲,申子辰三合弔照,各年俱依此推。
◎論太陽
《陽宅傳心》云:太陽是諸星中之最吉者,與吉星同位,主發秀、發財、生子。與凶星同位,凶亦可以化解。故每年所坐之處,每月所臨之方,無不叶吉。
◎坐盤太陽論
《陽宅奧旨》云:凡紫白加間,并水、火、木、金、土加間者,要看坐山盤上太陽,逐年加去,看坐盤太陽到何間?如坐盤太陽子,今年分去子間,即是太陽進間,主吉慶。
◎流年太陽起法
《玉鏡》云:流年太陽,以寅上起戌,順行數到本年支位,便起一太歲,二太陽十二神,再於太歲上起正月,順佈便知男女。
假如辛卯年,自寅起戌,數至未上得卯,即於未上加一太歲起正月,申上加二太陽、二月,酉上加三喪門、三月,戌上加四太陰、四月。該正、四、七、十月坐喜,是男胎;三、六、九、十二月坐喜,是女胎,餘月則不是矣。
此是月,不是三合,如三月在酉,則與值年太陽無干;五月在亥,則與值年太陰無干,故不主喜。寅、申、巳、亥為孟月,應正、四、七、十月;子、午、卯、酉為仲月,應二、五、八、十一月;辰、戌、丑、未為季月,應三、六、九、十二月。
凡太陽、太陰到方,無不叶吉。如吉星同月則見,凶星同月則不應。
再尋本年太歲位上起,一太歲、二太陽,以斷吉凶。
《徐用章》云:太陽與帝車、新婦殺同位,百事向之大吉。凡到大門上,太陽三合照,主生貴子,後查何方太陽照,必驗。
◎曆數太陽論
《祝氏神龍經》云:太陽為諸吉之首,旺田產、生貴子。單論坐山、照向、坐方、照方,更照三合方位,極有力召吉之神,此乃《金匱書》第一妙用,解諸凶犯,壓諸惡曜。
如到子、午、卯、酉,齊照寅、申、巳、亥,所謂三合對宮福力堅是也。
《李淳風》云:能知太陽之法,其利最廣,善於推發貴地,凶地亦可免六十年之灾。然有時不宜用者,惟偷營、劫寨、安葬、造坟,及逃避灾難而已,此等皆陰氣用事,陽精所照之方,反主不寧。
《甘時望》云:太陽出地,取其精光照於坐向方隅,為造福之主。若太陽出地,行到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方,此為太陽漸升,得其晶光蓋照,恩德最大。此為太陽到甲卯乙辰等坐山,又為對照庚酉辛戌乾亥壬子癸丑向上。
《陳摶誌》云:日者,陰中之陽也。其德至剛,其體至健,一日一周天,而在天為不及一度,一歲之積,恰與天會,故日有三道,北至東井,去極近;南至牽牛,去極遠;東至角,西至婁,去極中。中道、南道、北道,為三道也。
蓋極南至於牽牛,則為冬至;極北至於東井,則為夏至;南北極中,則為春分。
其行西陸謂之春,行南陸謂之夏,行東陸謂之秋,行北陸謂之冬,所以成陰陽寒暑之節也。
周天一十二宮,分二十八宿,總統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度之一,以應年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太陽一日行一度,一年一大周天。
《萬用書》云:羅睺、計都一星,是為太陽難星,皆不可同度。
◎太陽約略行度詩
《會海》云:「太陽行度不虛行,大寒五日子相迎;雨水五日居亥上,春分初七戌分明。穀雨九晨臨酉位,小滿十日便過申;夏至九朝居未上,大暑九日午中行。處暑當加十日巳,秋分十二始來辰;霜降十三烏出卯,小雪十二始居寅。冬至八日來丑位,十二宮中不暫停。」
◎太陽細推行度例
《從赤子》云:冬至本日箕四,小寒本日斗十,大寒本日牛三,立春本日虛一,雨水本日危七驚蟄本日室六,春分本日璧三,清明本日奎九,穀雨本日婁六,立夏本日胃九,小滿本日昴八,芒種本日畢十一,夏至本日參九,小暑本日井十三,大暑本日井二十九,立秋本日柳十,處暑本日張五,白露本日翌二,秋分本日翌十七,寒露本日軫十三,霜降本日角九,立冬本日氐二,小雪本日房二,大雪本田尾六。
假如冬至太陽在箕四度,次日即在箕五,又次即箕六以次數去,節節皆然。
《餐霞道人》曰:此准授時行度也。今時憲書或差一度,或差兩度。如冬至本日箕四,今冬至本日箕一,小寒本日斗十,今小寒本日斗七,以下各節,俱有小差。
《選擇左券》云:太陽遇廟旺喜樂,更在本宮本度為有力,在最高處,其力加倍。
凡在九十度之下,為升高有力;在九十度之上,為下降少力;轉北行為有力,轉南行為無力。
值房、虛、星、昴四躔者,為「太陽升殿」,福力更速。若太陽在無力處,又在弱宮,或變異無光,變宇日蝕,夜見中天,光芒四溢,凶不可用也。
◎太陰論(此是凶神,在太歲後二位,如子年在戌與太歲下第二位者異)
《郭氏元經》云:「太歲之妻曰太陰,子年居戌順推尋;犯之家長遭喪病,弔替之中用意分。正月丙寅初入局,巽宮甲戌是其神;還歸本家方可報,凶消禍解免灾殃。凡犯太歲報太陰,須候太陰歸本家,方可報獲吉。」
如甲子之年,八月癸酉入中,見甲戌太陰在乾,乾與戌同宮,戌為太陰歸本家,報之反凶為吉。
亦有太陰歸太歲本家,候弔宮到處是也,餘倣此。
◎斗母太陰例
《李淳風》云:斗母太陰,一月一週天,豎造用月華在天,臨照大吉。埋葬用月華在地,返魂大吉。
月華、金精,須辨其氣盈、氣暗,盈吉,暗凶。月華在地之時,北方更可逃脫刑網禍患之事。
次取月華臨照,初三庚方,初八丁方,十三乾上,十八巽上,二十三艮上,二十八坤方,五日一輪。如月華在丁,則兌丁巳丑三方皆照,此納甲之元也。
每月二十六日,至初十日,天氣暗而地氣明,此時金精在地,大利埋葬。自十一日至二十五日,天氣明而地氣暗,此時月華在天,可用造作。然其妙尤在時中,如二十三、二十四日,太陰在子時出地,卯時二刻在中天,午時二刻沒地,未時至亥時,為地氣明也,餘倣此。
《甘時望》云:太陽造福,於陽時為最;太陰繼明,用陰時有權。必要出地上時刻,精光照曜,諸煞自然降伏。
◎曆數太陰論
《陳摶誌》云:月者,陽中之陰也。其德至柔,其體至順,其行天,所以佐理太陽,驗之夜影以為消息。月本無光,麗日而有光,以不明之體言之,則純陰。
其行天之度,一月一周,而與日會於辰次之所,以為一歲;十二會,得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分,而與天會,是為一歲也。
故月有九道,九道者,黑道二(立冬、冬至),出黃道北;赤道二(立夏、夏至),出黃道南;白道二(立秋、秋分),出黃道西;青道二(立春、春分),出黃道東;并黃道,共為九道也。
故立春、春分,從青道分度在甲;立秋、秋分,從白道分度在庚;立冬、冬至,從黑道分度在壬;立夏、夏至,從赤道分度在丙;其日月會合之辰,三合所照之方,為天德、月德之星也。
周天一十二宮,二十八宿,總統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度之一,以應一月三十日,每日十二時,一月共計三百六十時。太陰一時行一度,日行十三度,一月一小周天。
◎太陰約略行度例
《會海》云:「欲識太陰行度時,正月初一起於危;一日出行十三度,五日兩宮次第推。二奎三胃四從畢,五井六柳張居七;八月翌宿以為初,龍角季秋任遊立。十月房宿作元辰,十一箕上細尋覓;十二牛女切須知,周天之度無差忒。」
《選擇左券》云:凡用太陰,先明起度,度有晨昏之異,朔後用昏度。
昏度者,酉宮也。凡初一至十五、十六日生,皆從酉上起,每一時加一度。酉、戌、亥三時,順行;若未、申、午、巳、辰、寅、卯、丑、子九時,逆數。
如初一日,太陰在危十度,乃酉時在危十度,申時則危九,末時危八度也。
望後用晨度。晨度者,卯宮也。凡十五六至三十日生,皆從卯宮起,每一時挨一度,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九時,順數;子、丑、寅三時,逆數。
如十六日太陰在危十度,乃卯時辰時在十度,寅時在危九度也。
蓋月行十度之一,一日夜十三度之虧,則一時一度也。
太陰照臨之方,遇喜、樂、廟、旺、歸垣、上升為有力。值心、危、張、畢為得勢。大可扦立。凡天曜地殺,盡可制伏。若在弱宮度為無力,值變慧,如五星入月,月蝕晝見,凌犯侵掃之類,凶不可用。
◎斗母太陰下照方位局
《曆府》云:太陽每例於太陰,所到之宮起初一,逆行十二宮,每一宮管兩日;只有子、午、卯、酉宮,每管三日。看其所臨之日,值何山向?便是太陰臨照之所,凡百神殺,盡能制伏。太陰乃后妃之象,大能制伏九良星、小兒等殺為吉也。
正月
初一、初二、初三,到壬子方。初四、初五,乾亥方。初六、初七,辛戌方。初八、初九、初十,庚酉方。十一、十二,坤申方。十三、十四,丁未方。十五、十六、十七,丙午方。十八、十九,巽巳方。二十、廿一,乙辰方。廿二、廿三、廿四,甲卯方。二十五、二十六,艮寅方。二十七、二十八,癸丑方。
二月
廿六、廿七、廿八,壬子方。初一、初二,乾亥方。初三、初四,辛戌方。初五、初六、初七,庚酉方。初八、初九,坤申方。初十、十一,丁未方。十二、十三、十四,丙午方。十五、十六,巽巳方。十七、十八,乙辰方。十九、二十、廿一,甲卯方。二十二、二十三,艮寅方。二十四、二十五,癸丑方。
三月
廿四、廿五、廿六,壬子方。二十七、二十八,乾亥方。初一、初二,辛戌方。初三、初四、初五,庚酉方。初六、初七,坤申方。初八、初九,丁未方。初十、十一、十二,丙午方。十三、十四,巽巳方。十五、十六,乙辰方。十七、十八、十九,甲卯方。二十、二十一,艮寅方。二十二、二十三,癸丑方。
四月
廿二、廿三、廿四,壬子方。二十五、二十六,乾亥方。二十七、二十八,辛戌方。初一、初二、初三,庚酉方。初四、初五,坤申方。初六、初七,丁未方。初八、初九、初十,丙午方。十一、十二,巽巳方。十三、十四,乙辰方。十五、十六、十七,甲卯方。十八、十九,艮寅方。二十、二十一,癸丑方,
五月
十九、二十、二十一,壬子方。二十二、二十三,乾亥方。二十四、二十五,辛戌方。廿六、廿七、廿八,庚酉方。初一、初二,坤申方。初三、初四,丁未方。初五、初六、初七,丙午方。初八、初九,巽巳方。初十、十一,乙辰方。十二、十三、十四,甲卯方。十五、十六,艮寅方。十七、十八,癸丑方。
六月
十七、十八、十九,壬子方。二十、二十一,乾亥方。二十二、二十三,辛戌方。廿四、廿五、廿六,庚酉方。廿七、廿八,坤申方。初一、初二,丁未方。初三、初四、初五,丙午方。初六、初七,巽巳方。初八、初九,乙辰方。初十、十一、十二,甲卯方。十三、十四,艮寅方。十五、十六,癸丑方。
七月
十五、十六、十七,壬子方。十八、十九,乾亥方。二十、二十一,辛戌方。廿二、廿三、廿四,庚酉方。二十五、二十六,坤申方。二十七、二十八,丁未方。初一、初二、初三,丙午方。初四、初五,巽巳方。初六、初七,乙辰方。初八、初九、初十,甲卯方。十一、十二,艮寅方。十三、十四,癸丑方。
八月
十二、十三、十四,壬子方。十五、十六,乾亥方。十七、十八,辛戌方。十九、二十、廿一,庚酉方。二十二、二十三,坤申方。二十四、二十五,丁未方。廿六、廿七、廿八,丙午方。初一、初二,巽巳方。初三、初四,乙辰方。初五、初六、初七,甲卯方。初八、初九,艮寅方。初十、十一,癸丑方。
九月
初十、十一、十二,壬子方。十三、十四,乾亥方。十五、十六,辛戌方。十七、十八、十九,庚酉方。二十、二十一,坤申方。二十二、二十三,丁未方。廿四、廿五、廿六,丙午方。二十七、二十八,巽巳方。初一、初二,乙辰方。初三、初四、初五,甲卯方。初六、初七,艮寅方。初八、初九,癸丑方。
十月
初八、初九、初十,壬子方。十一、十二,乾亥方。十三、十四,辛戌方。十五、十六、十七,庚酉方。十八、十九,坤申方。二十、二十一,丁未方。廿二、廿三、廿四,丙午方。二十五、二十六,巽巳方。二十七、二十八,乙辰方。初一、初二、初三,甲卯方。初四、初五,艮寅方。初六、初七,癸丑方。
十一月
初五、初六、初七,壬子方。初八、初九,乾亥方。初十、十一,辛戌方。十二、十三、十四,庚酉方。十五、十六,坤申方。十七、十八,丁未方。十九、二十、廿一,丙午方。二十二、二十三,巽巳方。二十四、二十五,乙辰方。廿六、廿七、廿八,甲卯方。初一、初二,艮寅方。初三、初四,癸丑方。
十二月
初三、初四、初五,壬子方。初六、初七,乾亥方。初八、初九,辛戌方。初十、十一、十二,庚酉方。十三、十四,坤申方。十五、十六,丁未方。十七、十八、十九,丙午行。二十、二十一,巽巳方。二十二、二十三,乙艮方。廿四、廿五、廿六,甲卯方。二十七、二十八,艮寅方。初一、初二,癸丑方。
◎合朔天光星例
《曆法啟蒙》云:「太陽、太陰會合為合朔,臨到本山,大明大空,大宜興工、造葬,不拘三殺、羅睺、劍鋒、官符諸神惡星。與凡九十六辰,一百二十禁忌,盡皆迴避,主添丁旺財,加官進祿,科甲、富貴。若脩壽山,主壽命延長,大致福祿,無往不利。即弔照三合,亦大有功。」
正月、析木、寅,日月合朔在壬亥二山。
二月、大火、卯,日月合朔在乾戌二山。
三月、壽星、辰,日月合朔在辛酉二山。
四月、鶉尾、巳,日月合朔在庚申二山。
五月、鶉火、午,日月合朔在坤未二山。
六月、鶉首、未,日月合朔在丁午二山。
七月、實沉、申,日月合朔在丙巳二山。
八月、大梁、酉,日月合朔在巽辰二山。
九月、降婁、戌,日月合朔在乙卯二山。
十月、娵訾、亥,日月合朔在甲寅二山。
十一、月元枵、子,日月合朔在艮丑二山。
十二、月星紀、丑,日月合朔在癸子二山。
◎木星論
《選擇左券》云:木之精為歲星,德配仁,方配東,時配春,其性溫和熱潤,其行度七十二歲一大周天,生亥、墓未。星光照臨之方,或三方、四正,大可扦立;天星地殺,悉能制伏。遇角、斗、奎、井為入廟;箕、璧、參、軫為得勢、值順、疾見者,吉;遲、留者,次之;伏、逆者,凶。
在本宮、本度,及分定度內,值喜、樂、廟、旺,又見太陽東出者,為有力。值弱宮、陷度者,為無力,或失次。或變為攙搶凶。又忌金星對照,嫌尅制也。
◎火星論
《選擇左券》云:火之精為熒惑,德配體,方配南,時配夏,性極熱燥,其行度二年行一小周天,十九年行一大周天,生寅、墓戌。星光照臨之地,大可扦立,天星地曜,皆可制伏。遇觜、翌、尾、室為入廟;角、斗、奎、井為得勢。值順、疾見者,吉;伏、逆者,凶。
在本宮、本度,及分定度內,又先太陽東出者,為有力。值弱宮、陷度者,為無力。或失次,或變為蚩尤旗,凌犯者,凶。忌與水孛相照及同宮也。
◎土星論
《選擇左券》云:土之精為鎮星,德配信,位居中,時配四季,其性溫微燦,其行度五十八歲一周天,生申、墓辰。星光照臨之方,大可扦立,天星地曜,皆能制伏。遇氐、胃、女、柳為入廟;尾、室、觜、翌為得勢。值遲、疾、留見者,吉、伏、逆者,凶。
在本宮、本度,及分定度內,又先太陽東出者,為有力;在弱宮、陷度,為無力。或失次,或變為天賊,或凌犯者凶。忌與木星相反及同宮。
◎金星論
《選擇左券》云:金之精為太白,德配義,方配西,時配秋,其性清寒堅潤,其行度一年一小周天,八年行一大周天,此星輔日,不離太陽前後二宮,生巳、墓丑,星光照臨之方,大可扦立,天星地曜,悉能制伏。值亢、牛、婁、鬼為入廟;氐、女、胃、柳為得勢。值疾、留者,吉;伏、逆者,為凶。
在本宮、不度,及分定度內,又後太陽而入者,為有力。若與太陽同宮,三合、六合相照處,皆為有力。在弱宮陷度,為無力。或失次,或經天,或晝見,或變天狗凌犯者凶。忌與火星對照及同宮。
《天星祕竅》云:若行敗地,或到午宮,謂之「太白經天」。
◎水星論
《選擇左券》云:水之精為辰星,德配智,方配北,時配冬,其性無定,遇寒熱潤燥之宮,則得寒、熱、潤、燥之性。其行度一年一小周天,六十五年一大周天,生申、墓辰,星光照臨之地,大宜扦立,天星地曜,皆可制伏。遇箕、璧、軫、參為入廟;亢、牛、婁、鬼為得勢。值疾、順、留、見者,吉;伏、逆、者,凶。退、遲,力減。
在本宮、本度,及分定度內,又後太陽西入者為有力。遇太陽、金星同宮者,力更重。在弱宮、陷度者,為無力。或失次,或變妖,或變枉矢,及凌犯者,凶。忌與土星對照及同宮。
《完孝》云:七政行度,宜細查曆書,奉時順軌,各到本音坐山,與氣運化合、生、旺,用之無不迓福。
◎紫氣論
《張應章》云:木星之餘為紫氣,為福最祥瑞,度喜相逢福力深,所作盡亨通。此星大抵多招福,性善無凶毒,入廟旺樂更非常,密度可推詳。其行常順易尋求,無遲、伏、逆、留。歷遍渾天一大周,二十八春秋。
◎月孛論
《張應章》云:月孛本是水餘精,名號「太陰神」;又名「慧帚大將軍」,滅有助凶深。五星順軌恰相逢,亦有助福功;若是逢逆星甚惡,逢孛星大作。月孛入垣與廟樂,禍福觀他曜;凶愈凶兮吉則吉,行無遲留逆。幾時行遍小周天,密度好推研;六十二年周大遍,天度宜詳昇。
◎羅睺論
《張應章》云:羅睺本是火之餘,天首名下殊;不逢忌曜最有權,凶吉細推研。全無伏逆與遲留,常道逆行游;此星大推性凶惡,為福力全薄。朔遇太陽同度時,日蝕不須疑;望遇太陰同在度,月蝕為凶咎。當其薄蝕最為崇,萬事不堪逢;惟有入廟逢火星,助福力非輕。一十九日行一度,一月度半就;十八月中移一宮,諸曆總相同。十九年時一小周,步步逆行遊;大周九十有三年,天機莫亂傳。
◎計都論
《張應章》云:土餘名號「計都星」,蝕神豹尾稱;此星性與羅睺似,凶多吉少遇。逆行常度也無形,伏逆不用評;日月同度即相蝕,為禍最為凶。入垣廟樂看同星,凶吉卻相仍;火土同宮軌順時,為福不須疑。若當火上伏逆際,橫禍從天至;其行常與火羅對,都無留順退。十九日中行一度,度半一月過;一年半始移一宮,小周十九年。九十三年一大周,循環有何休。
《餐霞道人》曰:凡遇日蝕、月蝕之日,造葬無不大敗;即嫁娶各項,亦俱不利。遇日蝕則損男,月蝕則損女,生產男女俱不育。
嘗考天地形如雞子,天是殼,地是黃,天大地小,表裡皆水,是雞子之白。地乘氣而立,載地而浮。天體圓包乎地外,南高而北下如倚蓋,然地體方,依乎天中,東南下而西北高如碁局,然天上有地,地下有天,天體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二十八宿,半隱半。天之旋轉,如車轂(ㄍㄨ)之運焉。日與月俱麗於天左旋,日有三道,南北二極中等之處,謂之「赤道」,去南北極各九十一度。春分,日行赤道,從此漸北。夏至,行赤道之北二十四度,去北極六十七度,去南極一百十五度;從夏至以後,日漸南,至秋分還行赤道,與春分同。冬至,行赤道之南,去南極六十七度,去北極一百十五度,其日行之處,謂之「中道」,中道者,「黃道」也。月有九行,黑道二,出黃道北;赤道二,出黃道南:白道二,出黃道西;青道二,出黃道東。日高於月,月低於日,日行遲,一日行一度,一年一周天;月行速,一日行十三度,有虧,一月一周天。其旋轉遲速間,每月初一日某時,日月恰會合為朔;朔而東西同度,南北同道,所謂「同經同緯」也。月在日下,遮掩黃道為「羅」,是月之陰氣盛,而得掩日之明,則日蝕故有遇朔而不蝕之時,未有蝕而逢朔者也。每月十五、或十六、十七某時,日月恰對照為望,望而東西同度,南北同道,亦是「同經同緯」也。日在地下,月在地上,地蔽日光為「計」,蓋月無光,借日之光而得明,光被地蔽,月乃無光可借矣,則月蝕,故有值望而不蝕之時,未有蝕而不遇望者也。其蝕之分數,多寡不同,由地之高低有別也。當蝕之日,固當查明而避,而蝕之前後一、二日,亦不宜用,此屢見此應,尅擇家不可誤犯害人也。即如己巳歲,浦東瓦屑墩張別駕,號夙英,延余擇定葬地,其族人忽於隔河案上預砌一壙,張恐有碍,邀余復看。余曰:「案上之壙,與將來所造穴地,一無關碍。但伊壙作於十一月、十五日,是日係月蝕之辰,其家凶禍難免。」張戚因不換地,屆期竟自作坟,豈知至明年四月中,案上造壙之家,喪一長孫、孫女。
又華亭余邑尊,於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清晨上任,是日恰值日蝕。余曰:「日蝕之辰,上任不特功名有碍,抑且身命堪虞。」至十五年、六月,忽得暴疾而亡。因作一絕以弔之,竹馬迎來欲建勳,甫經半載赴脩文,若非誤觸陰陽忌,何故緋衣忽召君。
◎七政論
《了悟師》云:日月同躔謂「朔」。對躔謂「望」。月光平分謂「弦」,月光既盡謂「晦」。五星遇日則「伏」。三合則「留」。近日則「疾」。遠日則「遲」。遲甚而「留」,留久而「退」,退久而「順行」。
太陽怕羅睺,太陰怕計都,木怕金旺,火怕水旺,土怕木旺,金怕火旺,水怕土旺。
太陽喜晝,太陰喜夜,旺木喜金,旺火喜水,旺土喜木,旺金喜火,旺水喜土。
水弱則愛金,金弱則愛土,土弱則愛火,火弱則愛木,木弱則愛水。
水衰不生木,木衰不生火,火衰不生土,士衰不生金,金衰不生水。
春土不尅水,夏金不尅木,季水不尅火,秋木不尅土,冬火不尅金。
《甘時望》云:「凡選用天星,須要得時,發福神速。春用木星、紫氣;夏用火星、羅睺;秋用金星;冬用水星、月孛;四季土星、計都,謂之得令。」
◎入廟、旺、樂、喜好說
《了悟師》云:肆凡星躍入廟,極為得地,雖在遲留,亦為馥神,若合時令,為福尤大,縱有難星同度,不但無害,而且為有權。
凡星曜喜樂旺好之宮,皆為得勢,更過分定度內,雖仇惡同宮,亦不為害,又得時令生旺,吉星對照,十全大利。
◎星曜入廟、旺、樂、喜好之圖
◎二十八宿論
《天文誌》云:星乃天之經,宿乃天之緯,二十八宿,迭運循環,周流不已。虛者,居七宿之中星,天傾西北,北極居天之中。所以仲春月之虛在北,則井至軫七宿,見在南方;仲夏之月,虛轉東,角至箕七宿,照出在南方之位;仲秋月即轉南,則斗至璧七宿,見在南方;仲冬之月,虛轉西,奎至參七宿之南方也。故往來循環無有停息,而四時之用各有其時;故生生拘忌,見凶宿不用,合在吉星亦美。
◎四太陽禽論
《曆法啟蒙》云:虛日鼠、星日馬、昴日雞、房日兔,為「四日禽」,日乃人君之象,光明之宿,名曰「雙喜」,宜用日間時。在東南之地則升明,西北之地為沉晦。如逢寅、卯、辰、巳、午日,是太陽登垣登駕;獨寅卯二日,要看官曆內月分節氣,日出之時為準,架造大吉。
◎四太陰禽論
《曆法啟蒙》云:心月狐、畢月烏、危月燕、張月鹿,為「四月禽」,月乃后妃之象,名曰「善宿」,宜用夜間時。須查上弦、下弦,晦、朔無光,望夜全光,埋葬大吉。
◎四金禽論
《曆法啟蒙》云:鬼金羊、牛金牛、亢金龍、婁金狗,為「四金禽」,乃西方太白星,名曰「威宿」,喜巳日長生,酉日帝旺。如乙、庚、辰、酉山向逢之,謂之得合天星,怕逢寅午戌日,及亥乾癸丙午山作日,是火尅金,縱吉不驗。
◎四木禽論
《曆法啟蒙》云:角木蛟、奎木狼、斗木獬、井木犴,為「四木禽」,乃東方木星,文明之象,名曰「文宿」,喜亥日長生,卯日帝旺。如丁、未、艮、寅山向,逢此木宿,謂之得合天星。所怕乙、庚、辰、酉山向,及申酉日,是金尅木,縱吉不驗。
◎四水禽論
《曆法啟蒙》云:箕水豹、參水猿、軫水蚓、璧水狳,為「四水禽」,乃北方辰宿,玄冥之象,名曰「弱宿」,造葬諸事,俱不可用;宜逢申子辰時。生西、旺北、休東、囚南,喜逢秋冬,更怕四季。
◎四火禽論
《曆法啟蒙》云:翌火蛇、室火豬、尾火虎、觜火猴,為「四火禽」,乃南方熒惑星,未明之象名曰「燥宿」,宜於埋葬。如埋葬得火禽登垣,作乾、亥、癸、丙、午山大利;遇太陰時,大吉。
◎四土禽論
《曆法啟蒙》云:氐土貂、胃土雉、柳土獐、女土蝠,為「四土禽」,乃中央鎮星,黃帝之象,名曰「怒宿」。生西、旺北、休東、囚南,喜逢四季,最怕春天,凡事不宜。惟胃土雉遇戌日,嫁娶大吉,宜用申子辰時,忌寅巳二時。
◎年禽起例
《天紀纂要》云:以日、月、火、水、木、金、土,七宿順排,週而復始,則知值年何宿矣。又以虛、鬼、箕、畢、氐、奎、翌七宿,週而復始,則知值年及管事之宿矣。
《何景祥》云:上元甲子年,畢宿值年,畢月烏,是太陰禽也。又如庚寅年,胃宿值年,胃土鴙,是土禽也。凡太陽禽值年,虛宿管事;太陰禽值年,鬼宿管事;火禽值年,箕宿管事;水禽值年,畢宿管事;木禽值年,氐宿管事;金禽值年,奎宿管事;土禽值年,翌宿管事。
◎月禽起例
《天紀纂要》云:「會得年星月易求,太陽須用角為頭;太陰正月室宿值,木禽正月參行遊;金心土胃水牛定,年年正月永無休;火年正月星日馬,值日禽星看曆頭。」
如四太陽禽值年,即角木蛟值正月,亢金龍值二月,依次挨去,餘倣此。
◎日禽起例
《天紀纂要》云:「一元虛張室軫同,二元奎亢胃房中;三畢尾參來覓斗,四鬼女星危月流,五翌璧角婁金狗,六氐昴心觜火猴,七箕井畔牛邊柳,此是七元法起頭。」
如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十月初三,一元甲子日值虛宿;十二月初四,二元甲子日,即值奎宿;若依次挨輪,七元週而復始。逐年官曆上,按日可查,看何宿值日亦是。
◎時禽起例
《天紀纂要》云:「七曜禽星識者稀,日虛月鬼火尋箕;水畢木氐金奎位,土宿還從翌上推。」
《何景祥》云:起時禽法,用日、月、火、水、木、金、土,七字輪值。如一元甲子日值虛日鼠,虛是太陽禽,太陽,即日也。是日子時值虛宿,丑時危宿,寅時室宿。
又如二元甲子日,值奎木狼宿,凡木宿值,即氐土貉值子時,丑時房日兔,寅時心月狐,照例挨輪是也。凡查時禽,必先看官曆上,何宿值日?此宿屬何?若屬火,即箕宿值子時,斗宿丑時,餘倣此。
- Jun 18 Sat 2011 15:15
陽宅集成(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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