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評注》沉孝瞻:“大凡命中吉凶,與人愈近,其驗益靈。富貴貧賤,本身之事,無論矣,至於六親,妻以配身,子為後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財子祿,四事並論,自此之外,惟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驗。所以提綱有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至於祖宗兄弟,不甚驗矣”。
參照各種理論,我們有命理要素集:妻、財、子、祿、福、壽、父、母、兄、弟……。
當然,專業人士會全面理解各要素的含義。例如兄弟包含姐妹的內容,父母包含叔伯姨姑的內容,壽包含身體、疾病、夭折的內容,妻包含妾、情人、異性的內容,等等。前面已經們給出過一個包含六要素的模型,是理論模型的簡化版本。由於要素與要素之間的屬性不同,例如壽的單位是年,財的單位是元,子的單位是個,所以,要素之間具有獨立性。換句話說,六要素模型是一個六維空間模型。人的一生的發展,大致就在拓展這個六維空間。
一塊木炭的品質很好,但是重量太少,那麼,它的火焰燃燒的時間就有限。相反,如果它的品質一般,但是重量很大,那么,雖然燃燒的效果一般,但是它的燃燒可以相對長久。木炭的重量好比是人的命理常數,它是總量的概念;火炭的品質好比是人的命理要素,它是結構的概念,也就是格局。
總量恒定,意味著模型右邊的要素之間是互為因果關係,或函數關係。當某一個要素發生變化,則必然導致其他的要素進行適當的調整,這是命理與宿命之間的本質區別。宿命的概念將方程的右邊看成是恒定不變的要素的總合,相反,命理將方程的右邊看成是可變要素的總和。總量是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控制我們的基本命運。
有些著作,例如袁樹珊在他的《潤德堂手稿》中,時常對案例的子嗣進行肯定的推論,這是無法理解的。不同的社會階段,或者不同的社會環境,子嗣的數量是大不相同的。難道在稟賦上有如此清晰的標識嗎?如果不是這樣,那么,子嗣就是一個可變的要素。或許,先天的標識只是一種可能性。由命學常數的恒定性質可知,子嗣的變化,必然影響到其他要素的變化。同理,其他要素的變化,也會影響到子嗣的數量,怎么可以對子嗣的數量進行絕對的評判呢?
還有些著作,例如林庚白在他的《人鑒.命理存驗》中,時常對案例的壽元進行肯定的推論,這也是難以理解的。實際上,他的推斷大多數是不正確的。林白庚的案例,大都是些顯赫的人物,如曹汝林、梁啟超、章丙麟,等等。這些充分拓展了自己命運空間的人物,其命理要素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調整,難道可以對他們使用常規的理論進行推論嗎?
命運的展開首先是由命理模型來解釋的,而命理要素的展開,是由格局學說來解釋的,例如富格、貴格,或是富貴雙全格,等等。《淵源集說》:“身弱徒然入格,縱發早亡”。發,可以理解為發展,指的是在富貴。入格,是具備了富貴條件的意思。身弱,表明日元失令寡助。身弱不勝財官,恃強所得必然招損,這是命理常識。所以說“縱發早亡”。“縱發”,說明命弱時也可以發;“早亡”,則需要付出壽元的代價,這裏講的是富貴與壽元之間的消長,或者說調整和轉移問題。
按照傳統的命理分析,身弱是不可勝任財官的,也就是說,日元弱的人,理論上是不可能“發”的。《淵源集說》講“縱發”,則說明命運是可以違反命理常識而產生變化的,這時候,只能用“早亡”來描述。“早亡”不是傳統命理分析,而是命理守恆的規定。實際上,按照守恆分析,縱發也不一定早亡。因為人一生除了財之外,不光是壽,還有妻、子、祿,等等,可以互相轉移。另外,財來財去,正負為零,也不一定傷及壽元,所謂“破財免災”,就是這個意思。財富厚的人,多資助他人,或捐助些慈善事業,理論上是對自己,有利而無害。所謂陰德,無非是講人的付出,終究對人的總體命運來說,包括宗族,具有隱秘的益處。這種無法指明的回報,人們稱之為“陰”。
《金玉賦》說:“八字無財,須求本分;越外若貪,必招凶事”。無財,是稟賦貧寒的意思。貧寒者求富,也是人之常理。但是,思之太過,則稱之為貪。貪則可以突發,那就是“越外”,所以“必招凶事”。貧寒屬於命理要素“富”的範疇,貧寒是指“富”的量值低下,這裏討論的是先天獲得的“富”的空間數值較小的情況。如果後天不適當地增加自己“富”的量值,必然引起其他要素的調整要求,而且是向下調整。所以說“必招凶事”。“凶事”的物件是泛指,是除了“富”以外的所有命理要素。不當的拓展“富”的空間,必須以降低其他命理空間為代價。
《論興亡》說:“如有高見明識,知進退存亡之機,而保其身者,雖官祿逢傷,六親免禍,亦當自己受惡疾而終者矣”。這一段談的是傷官見官的情形。高明者,說的是知命之人;進退存亡之機,說的是命理要旨。縱然是知命的高人,也不能避免災禍的降臨,只不過可以在財官、六親、身體和壽元上進行調整和轉移罷了。不可避免,不等於是宿命。主動進退,以圖存亡,這才是中國命理存在的意義。
《子平真詮評注》原序:“人能知命,則營竟之心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營竟之心,本是常理。有了營竟之心,人們後天可以奮發圖強,實現理想。社會在競爭中,不斷拓展人們命運的相對空間。同樣的命造,在不同的文明之下,其現實內容是不相同的。換句話說,命理常數在更大的尺度上,是社會文明的函數。非分之心,確不可要。有了非分之心,則命運的調整將失去控制,命理的空間結構將失去平衡,紊亂和崩潰將不可避免。
任鐵樵在注《滴天髓.何知章》中說:“倘使富人無子,能輕其財與親族之中,分多潤寡,何患無子哉”?這句話的意思很明顯,後天行為的取向可以影響人的命運。輕財與得子,是消長關係。
任鐵樵又說:“然散財也有功過,散財於僧道,有過無功;散財于親族,有功無過。修德獲報,人事原可挽回;作善降祥,天心詎難感召”。修德、作善,如果是真的付出,則一定會有回報。所以說:“人事可以挽回”。至於散給僧道或者親族,似乎是對所散之財的進一步考察。任鐵樵的意思是說,能夠帶來更多“善”的付出,可以挽回人事的不足;而那些不能夠帶來更多“善”的行為,則達不到這個目的。我們可以進一步推論,能夠帶來“惡”的付出,不但不能得福,而是得禍。
不過,這種因果推論是否成立,需要理論來證明。善惡報應之說,有價值傾向,而命理討論守恆問題,與價值無關。進一步說,命理體系,與價值無關。比方說,一個富貴的命,在命理分析中是上格,但格局的高低與人的品行並無關係。進一步說,格局與時代、文化、家庭、品行,等等,也沒有關係。在任何地方、任何時代、任何出生的人之中,都會有富貴的格局。
任鐵樵有若干案例,可以作為本章主題的佐證。
案例一:
四柱:癸卯 甲寅 丁巳 己酉
大運: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任鐵樵批:“此造財藏煞露,煞印相生,似乎貴格,所以祖業二十余萬。不知年干之煞無根,其菁華盡被印綬竊去,不用癸水明矣,必用酉金之財。蓋頭覆之以土,似乎有情,但木旺土虛,相火逢生,則巳酉不會,財不真矣。一交壬子,瀉金生木,一敗如灰。至亥運,印遇長生,竟遭餓死”。
用財,在這裏就是用金。初運癸丑,巳酉丑金局,用神三合,祖業二十余萬。但是,此命為什么過不了庚戌呢?庚戌以後,運轉西方,用神之地,眼看就要好起來,命卻終在亥運,且年紀尚輕,看來他提前耗盡了自己的“量”。因為水運雖然不佳,但是也決非惡運。水運雖然生木,但也降火護金,何至於如此呢? 一種可能的解釋就是,那二十余萬祖業是禍根。顯然,按照守恆原理,如果沒有這份祖業,此命顯然將發跡於庚戌運之後。
案例二:
四柱:庚辰 乙酉 丁丑 乙巳
大運: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任鐵樵批:“丁火日元,時逢旺地,火焰金迭,似乎富格。不知月干乙木,從庚而化,支會金局,四柱皆財,反不真矣。祖業亦豐。初運丙戌丁亥,比劫幫身,財喜如心,戊子己丑,生金晦火,財散人離,竟造凍餓而死”。
財多身弱,用神在火,喜神在木。己丑運之後是庚寅,就是喜神之地,但是他卻過不去。己丑是中運,如何就過不去呢?顯然,“祖業亦豐”,可能是他命運的殺手。
案例一身強,案例二身弱,所以,這裏的命運衰敗,壽命夭亡,與身強身弱沒有關係。兩者顯然是提前消耗了自己的“量”值,按照守恆的原理,他們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假如他們天賦又薄,那就只好縮減壽元一條路了。
案例三:
四柱:壬申 戊申 庚辰 甲申
大運: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任鐵樵批:“庚金生於七月,地支三申,旺之極矣。時干甲木無根,用年干壬水,瀉其剛殺之氣。所嫌者,月干梟神奪食。初年運走土金,刑喪早見,祖業無垣,一交辛亥,運轉北方,經營得意,及壬子癸丑三十年,財發十余萬。其幼年未嘗讀書,後竟知文墨,此亦運行水地,發洩菁華之意也”。
此例也是中年運為喜用之地,不但發達,而且長壽,可能與“初年運走土金,刑喪早見,祖業無垣”有極大關係。既然早年命運窘迫,那么,按照守恆原理,他對“量”值的消耗,就集中在中晚年了。
案例四:
四柱:壬戌 戊申 庚寅 丙戌
大運: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任鐵樵批:“庚金生於七月,支類土金,旺之極矣。壬水坐戌逢戊,梟神奪盡。時透丙火,支拱寅戌,必以丙火為用。惜走四十載金水之地,所以五旬之前,一事無成。至甲寅運,克制梟神,生起丙火,及乙卯二十年,財發巨萬。所謂蒲柳望秋而凋,松柏經冬而茂也”。既然“五旬之前,一事無成”,那么,依據守恆原理,此造後運東方木地,喜用之神,必然奮發。以上數造,都是稟賦了較大的“量”值,前兩造消耗在前,衰敗在後;而後兩造坎坷在前,輝煌在後,理應如此。這些案例也足以警世:財富於子孫,未必都是福。
按:轉貼此篇文章的目的是讓大家在學習命理的過程中,要辯證學習得失吉凶之象,由於同樣同時的八字,由於出生環境,發展的趨勢則不同,最後他們的人生歷程就存在著很大的差異。這就提示我們在平時的預測中,不要去套用,要辯證資訊來源,一個八字到手,印星不吉,不一定是學業,也可能是母親。最近我遇到一例,印星為忌,我斷此人有文憑不理想,但對方說是中國財經大學畢業很理想,我當時有點想不通,我接著補充,你母親不吉,對方說怎麼不吉?你自幼離母不和母親在一起。對方說是父母離婚。這就表示得失對立。大家在研究八字時,一定辯證對待,不可千篇一律,套用斷語。相同的八字,他們的人生趨勢是相同的,但在一些細微的瑣事上,存在很大的差異,由於出生空間的不同,他們的人生存在差異就很正常。相同的八字,父母、妻子、兒女不同,人生的歷程就不同。
第十一節 時辰的確定
時辰的確定說法很多,現在還有好多人總結了全國各地的時差換算,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我翻閱了大量的曆法書籍,發現曆法的確定經過一個漫長的歷程。首先大家應該知道我們應用的是曆法,在古代是由國家欽天監,也就是天文臺所制定,是根據星體的運轉而定。不是以某個人的個人意見所更改。我們從古至今應用的太陽曆,是以地軸為中心的確定時間。並不象某些大師那樣,在預測不準確的情況下,而隨意更改出生時間。在某書有一例為:1972年3月14日辰時:
財 殺 日 梟
坤例:壬 甲 戊 丙
子 辰 子 辰
大運: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2 12 22 32 42
1975 1985 1995 2005 2015
命主從2歲9月18天開始行大運,於每一交運年的一月二日交運。
此造戊子日元生辰月,乙木當令不以旺論,何況月令辰土又不透出,地支雙財,天干有甲木克制,幸通根時支,戊土弱以扶抑格論命以印比為用。天干甲木為忌,壬生甲是命局最凶的組合。在壬寅大運忌神甲木得根,94年甲戌流年,壬水生甲木,戌土用神受制,此年應凶,是很簡單的分析。
在當時由於此人沒有斷准,反而斷94年大吉,是因為沒有把四墓的性質搞懂,而說此八字時辰不准,又弄一通風水,都是自己在胡編。大家學易多年,有親身經歷,在論命之中,你根據日主提供的時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是準確的。我在實際教學中,全國各地都有就以他們提供的時間為准,基本都是準確而不需要更改。
現在好多人對全國的時間根據地域不同進行太陽時的劃分,我個人認為是沒有用的。易曰“《易》之為書,也不可遠;周遊六虛,變化不居,不可為典要,謂變所適”。曆法的更改不是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它是國家進行時間統一的一種手段。曆法在歷史的長河中,變化了不知多少次,我們以什麼年代的為准?我們生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應該以這個國家的曆法來預測,故易曰“不可為典要,為變所適”。
第十二節 斷應期
斷應期是八字預測的高層次階段,目前無一本書系統論述,今天首次提出來供大家參考。斷應期必須在掌握原局取象、分析八字結構與作用關係,分清用神、忌神的基礎斷解後進行定應期。
斷應期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一)宮位劃分
宮位劃分是依據傳統命理的劃分方法:即年柱為根;(代表1--15歲);月柱為莖(代表16--30歲);日柱為花(代表31--45歲);時柱為果(代表46--60歲至以後)。
在劃分格局的過程中,我們對宮位的劃分與命局旺衰分析,就已經找出了用神、忌神。用神與忌神在宮位元上不同的組合,所應吉凶也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年柱、月柱、為忌神應凶大。坐支與時支為忌神應凶小。相反年柱月柱為用應吉大,日支與 時柱為用應吉小。
年柱為忌神,年柱為少年時期(1-15),如果日主在行年柱限運時,同時又行忌神運,必應大凶。同時要視其組合,用五行相對平衡的理論進行評定原局的失衡與平衡。相反,年柱限運為忌神,而行用神大運,那麼此時的斷解是有區別的,也就是從日主的上運開始,原本貧窮的家庭開始有了新的轉變。
年柱為用神同時又行用神大運,從日主的行運開始,原本富裕的家庭必然會再上新的臺階,如果行忌神運, 那麼事物的發展過程正相反。年、月、日、時四個不同時空是對日主一生資訊的縮影,他們的組合已決定八字日主的吉凶壽夭,富貴貧賤,所以八字資訊的吉凶體現是靠歲運的作用而完成。
我們知道,人一生的資訊在八字中是全息性的,不是十全十美的體現,而是喜怒哀樂的生活,一個人在生官發財的時候,父母去世,兒女有災。自己平步青雲而妻子卻突然失去。人生總有許多的困惑,好和壞不是都是相對的,好不能一生都好,壞也並非一生都壞,要相對的比較來看。
(二)定應期的基本規律
我們對宮位限運分析吉凶的時間段,我們已經有了基本的認定,也就是要看歲運與命局的配合,而對產生吉凶的時間進行論證。
在各柱限運段,要看所臨十神是用神,還是忌神,如果一個身弱的八字,用印星, 而印星在年柱有力,而此時的大運在行財運,我們不能斷此時印星不吉,而是斷其此段因為家庭貧窮而使學業困難,也就是八字決定的資訊是不會改變的,而運只是提示日主生存階段的生活現象。
在限運宮位是忌神,同時所對應的大運又為忌神時,此運就是日主的最凶之時,也就是命局的資訊與歲運的資訊同步,如身弱官殺為忌,而此時又行官殺歲運(必應大凶)。
財 官 日 官
例:辛 壬 丁 壬
酉 辰 卯 寅
分析:此造丁卯日元生於辰月進氣,又有寅卯為根,是印旺身弱的組合。必以財星制印為用。年柱財星為用,少年時期無礙。身弱應以財制印不喜雙官合身,主在15~30歲之間應凶。
辛卯大運:辛金為原局的用神,此大運雖然家庭生活緊迫,但還算可以。
庚寅大運:庚金為用神,但命局提示進入應凶時期。庚辰流年,辰辰自刑,辰中火之進氣受傷,又有庚金生壬水克身,此年日主喪命。
殺 印 日 才
乾:甲 丁 戊 癸
寅 卯 辰 亥
分析:戊辰日元生於卯月,地支寅卯七殺當令,木氣專旺,又得癸水生扶,戊土有根又有丁火相生,陽干有氣不從。卯木是命局中最大的忌神,局中水木相生為忌,以限運看應在15~30歲之間不吉。
己巳大運,在此步運己土幫身巳火化木,此時的日元已經變旺,喜見財官。癸酉流年,旺財合身本為好事,可是酉金沖卯木,食神制殺反而不美,此年因偷盜入獄。
(三)應期的前移與後推
掌握了位置,限運與大運的配置關係,是應期的前提,有時雖然行忌神限運,但並不應凶,因為此時的大運正行用神運,或者此時的大運正是制限運忌神的十神,那麼此時的應期應向後推。如果限運為用神,同時相對應的大運也為喜用大運,是日主的應吉提前。
總之,應期的情況應視八字的組合,看限運與所行大運的關係相配合,與八字原局的資訊相配合,才能斷出時間段上日主所應之事。
限運的喜用神有力,與行運的配合決定應期的前移與後推。
限運用神有力應吉大,同時又行喜用運,加大原局的用神力量,應期提前。
限運為忌神,正行用神大運,同時限運忌神受制,使應期後推。
限運為用神,正行忌神大運,喜用受傷使應期後推。
限運為忌神,正行忌神大運,忌神加力為凶,使應凶期提前。
當歲運對命局限運的忌神、用神作用力量平衡不大時,命局的應期不變。
殺 才 日 比
例乾:壬 辛 丙 丙
子 亥 午 申
殺 官 梟 印
大運: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1981 91 01 11
分析:丙午日元生於亥月官星當令,又得年上子水幫扶,日元弱官殺旺,身弱用比劫論命,年干壬水泄辛金發揮好的作用,身弱辛金合身,是大凶的組合,地支子亥混雜為忌神無制,30歲前再行水運應凶。這裏記住,在官殺偏旺的八字中,不易取比劫為用,以免引起官怒,最好取印星化官生身。
壬子大運:忌神大運加大命局的水勢,此時的水勢只能順應而不能在抑制,因為五行在旺極時,不管是用神、忌神都不能制約只能順從。己巳流年,巳火幫身沖亥水,己土抑制壬水,引起水怒,此年溺水而亡。為什麼在用神流年反而應凶?這就是限運與五行力量的懸殊所造成。命局中水本來就旺,又行壬子大運,水勢倡狂,此時只能去順應水勢,一則用木泄水生火,二則是順應水勢,不去反抗。因為弱的五行制約力量懸殊較大的五行,只能是早到反克。己土克水,水旺土流,水旺火弱自取滅亡。
財 印 日 印
乾:乙 戊 辛 戊
丑 子 巳 子
殺 官 財
大運:丁亥 丙戌 乙酉
1985 95 05
分析:辛巳日生於戊子月戊子時,食傷旺寒氣逼人,必以調候為用。巳火臨日支為用實為氣用神。水旺巳火無原神,也可以說是兩次受制,再者辛巳日元的特性為中性,只能用氣平衡,不能幫扶。因為辛金弱,不能受生,如果遇到土旺,會造成土旺金弱之勢,再者原局的子水雙見,子水忌神之性剛,不喜抑制。
丙戌大運:戊土印星見根,逆其水性生身不美。戊寅流年戊土出現生辛金為凶,寅木刑滅巳火,此年應凶。(實此年因病而亡)。
命局、大運、流年三者的關係
(一)命局
命局是一個龐大的資訊庫,它儲藏著日主一生的資訊,包括日主的富貴貧賤,壽夭榮枯,六親情況,婚姻、兒女、風水等全息的人生資訊,這種資訊是在出生時的那一刹那而形成的,具有不可更改的性質,這些資訊不會隨著大運流年的變化而消失,並在大運、流年的人生舞臺上進行表演。原局雖然決定許多的資訊,但也並不是完全絕對,因為相同的八字他們的人生軌跡雖然相同,但是六親資訊並不會完全一樣,但是他們會遵循守恆原理,顧此失彼。八字顯示官星為忌神,不一定都有牢獄之災。他可能是從小有殘疾;而他身體健康,而會有牢獄之災;她雖然不殘疾,也沒有牢獄之災,會婚姻不順。所以相同的八字不會完全的資訊相同,他們會在不同的人生方面體現出來。命局提示資訊,大運、流年決定應期。命局五行的結構形式具有先天性和不可更改性,它的結構決定了日元的環境適應能力和以後行運的吉凶,只要是行運不打破日元的適應能力,就不會應凶。但是這裏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命局中忌神、用神的量化是決定大運喜忌的重要標準。不瞭解這些喜忌的量化,在流年的喜忌確定與吉凶分析就會出現時驗時不驗的現象。也就是說有些八字在用神大運,用神流年應凶,有些則應吉,實際這些都是有命局的喜忌量化與干支陰陽屬性所決定的。
我們在認識命局確定用神、忌神時,實際象一個老中醫給人診病一樣,望聞問切,把准脈象,定準虛弱,開出合理對症的藥方。即使是治療同樣的病症,根據脈象的不同,還要選擇藥性的不同。藥有五味對應五行,同樣的病,用藥不在同性,醫易同源。我們在審查命局時,實際就象中醫,找准命局的病症所在,根據病症的特徵與日元素質,找准合理的用神。在以後的大運上,不能違反命局五行的組合形式,一旦違反這個標準就會應凶。
【原局五行相對平衡論】五行相對平衡論是指人在出生的一刹那,稟天地之氣 ,命局中的五行就構成了一種相對平衡,一出生,就適應了、接受了,承受了這種五行的旺衰命局結構。每一個生存、生長的生命,不論是旺、是衰,他所承受的五行的本身就是一種相對平衡,只要是以後的歲運不打破這種相對平衡,日元就不會有災。此論可謂是分析命局、取准用神的最權威方法,不但解決了千百年來沒有解決的身弱也發大財,無官也當大官的問題,對於我們準確判定歲運的吉凶也起到了巨大作用,此法不客氣的講,可謂萬法歸宗的大宗之法,解決了諸多年來無法解決的問題,對於命學愛好者來講,會有大幅度的提高。
五行相對平衡論,主要體現相對二字,對於命局來說,失衡的本身是一種相對平衡,平衡的本身也是一種平衡,如身旺官旺,身旺財旺,身弱官殺旺,身弱食傷旺,身旺財弱,身旺官殺弱等等,在命局中本身也是一種相對平衡。不論命局身旺或身弱,從弱,從強,或某字旺極、弱極,都是一種相對平衡,在命局中存在的某字(也許是忌神)與其他字的作用關係存在,本身是一種平衡,歲運有引發命局的平衡或失衡的作用,平衡應吉,失衡應凶。大運的到來實際已經改變了原來相對平衡的狀態,大運的到來使命局有了一個新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的出現,就需要流年的天平砝碼的加入進行平衡。必須注意原局各個十神與日元的新平衡,不掌握這些,在大運、流年的到來時,就難以決定吉凶。
(二)大運
大運是命局所經過每個十年時空的行政長官,它的到來使命局進入一個新的環境,它主管命局新的走勢方向。首先看這個環境對命局的原始狀態的平衡是加大還是減小,因為原局是我們的參照點,大運是變化點,流年則是平衡砝碼。大運對命局中的用神、忌神起到扶抑的作用,但大家應該認識所謂的用神、忌神大運,只是對日干的一個喜忌狀態,並不是決定吉凶的關鍵。它只提示日干所處時空的大致情況,而真正的吉凶情況只有流年出現才會引發。大運則決定命局的成格、變格,也就是說由於命局的組合不同,命局會隨著大運的變化而變化,原本身弱的命局會變成身旺,身旺的命局也會變成身弱,這些都是大運說了算,大運對命局的陰陽消長起決定作用。這裏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大運會造成用神過量,這種情況往往出現在原局比較中和的八字中,由於用神的過量,會出現新的平衡點,用神變忌神,忌神變用神,真是“喜非永喜,忌非永忌”。
大運的順逆在預測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滴天髓》知命章言“預知人間開聾饋,順逆之機需理會”,這句話相當重要,我們知道預測的主體就是陰陽平衡。大運是根據乾坤二造的不同,決定大運的正行反行,但是不管大運是正行還是反行,都是在表示陰陽二氣的進退。從太極圖我們可以看出正行運中,以進為生,也就是說八字喜木火為用,從寅月向前行是木火進氣越來越旺,肯定應吉。如果是反行大運,從寅月向後行運,木火之氣越來越弱,肯定應凶。
分析完命局後,確定命局的喜忌,在確定大運是命局的正行運還是反行運,對命局的陰陽二氣起到的是什麼作用?正行運是太極正轉,以進為生,反行運是太極反轉,陰陽顛倒,以生為制。例如八字中水為忌神,亥月為太極點,正行運子丑運水氣爭加,必不應吉。而反行運行戌酉申運,確實在減弱水氣,肯定比子丑運要吉。強調注意命局用神、忌神在大運氣的進退。大運流年的作用必須根據不同的太極運轉來確定。掌握這些對確定流年的吉凶至關重要。下面例題就是易友從網上有爭議的大運、流年吉凶情況。
官 官 日 食
乾造:癸 癸 丙 戊
丑 亥 寅 戌
殺 才 財 傷
大運: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1980 90 00 10
原文:此造身弱用印,92年壬申,大運辛酉,流年殺旺,歲支申刑寅損印,身弱不喜殺,財來損印,皆不利考學。(實際考取大學)
分析:此造的格局沒有選錯,是身弱扶抑格論命,關鍵在於沒有掌握好地支之間相沖成立的條件。壬申流年,申金先生壬水,並不是先沖寅木。再說大運倒行,實際是水在退氣,壬申流年雖然是申酉金旺,但是它們不去幫扶亥水,而是抑制。所以順逆之機不知,就是不知命。
【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在測算中大家往往遇到命局中地支用神有力,但天干不透,當用神在行運的天干透出時怎麼斷呢?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應吉,這是原局用神在大運上透清。同時原局天干為用神,地支無力,當運行天干的比劫之地時,為原局的用神在行運中得助。
官 才 日 食
乾造:庚 戊 乙 丁
寅 子 酉 丑
財 官 殺 印 梟 劫
大運: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1957 67 77 87 97 07
命主7歲1月16天開始行大運,於每一交運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交運。
分析:乙木日干生子月印星得令,但干不見印比,日支酉金受丑土生扶,乙木日干以弱論。以印比為用。
當大運行至壬辰、癸巳地支子水發透出干,用神透出,工作順利,事業有成,財發數萬。這就是地支為用透與不透,天干為用地支無力都是原局的資訊取象,在大運的舞臺上表演。相反如果忌神透出或得助以凶斷。
【行運吉凶細論】論行運與分析八字是相同的看法,分析八字是以干支組合配合月令,及四柱喜忌,而行運是以地支為主,大運決定命局中陰陽二氣的消長變化。運之干支配八字的喜忌,歲運中每一個字,勢必以干支分喜忌,平衡八字命局干支而共同分析,為喜用應吉,為忌神應凶。
富貴在於八字,窮通在於行運。八字好比是工廠,而大運是行政官員,對八字產生吉應吉,凶應凶。而視行運對命局的影響,雖有佳命而不逢時,則英雄無用武之地,反之,雖然八字格局一般,而行運相助,也可乘時而起。干為喜用,但要看地支對天干的影響,雖然天干為用神,但弱,不應大吉。為忌,但弱不應大凶。凡看運要十年並論,不能專論一字或干支各管五年分論。
什麼是喜用神,就是命局中的有用之神,行運並不是行喜用神大運應吉。由於原局病的輕重不一,用神也有過量的時候。相反如果行忌神制忌神運同樣應吉,八字用官,行傷官運凶,行財運吉,如果原局傷官制官,行印運大吉。可以去其病,如果印露傷藏,行官運亦美。傷露印藏,忌見官殺,而才來破印則為大凶。身弱用印,有才為忌,運行劫財,其病則去。劫財制才幫身大吉,身旺忌印,喜才制印,運行才鄉最美,而忌比劫運。食傷帶殺,身弱克泄交加(一定要分清到底日主是弱,還是從弱),行印運化殺生身,制傷官生身,為三全其美。若身弱殺旺,以食傷制殺為用,喜行食傷運。傷官配印者,是身弱傷官旺喜印制服,印露通根,再行官殺運,殺印相生為美。如印星不透,行官殺運為忌。
什麼是忌神?八字命局中對日主發揮壞作用的字,都為忌神。如果喜用神之間發生克、泄、耗同樣視為忌神。命局中的喜用神,喜行運生扶,如行運抑之則為凶。如正官為用,喜行財運,以才滋殺。如行食傷運,為食傷制殺則為大凶。用才者,喜行食傷運為吉。八字身旺,印星為忌,喜才制印。如行官殺運,則官殺化才生印則為大凶。身弱印星為用,宜行官殺運,喜官印相生,如行財運,才星制印則為凶。食神制殺,運行財地則才化食傷生官為凶。食傷制殺為用,如行印運,同樣為凶。因梟神奪食,而官殺無制大凶。以上的理論變化,都是在用神不過量情況下的使用條件。
總之,萬變不離其宗,命理大無其外,小無其內。合我需要者為用,行運助我者為吉運,逆者為凶。其中在行運過程中,當歲運發生作用關係時,要視其作用關係而定吉凶。用神得生助忌神得制應吉,用神得制忌神得生應凶。歲運的作用關係中,要分清干支作用,根據干支旺衰論,和干支天地論進行吉凶分辨,天干應吉以吉斷,地支應凶以凶斷。
【正官取運】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之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取財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正官用財,運喜印綬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複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運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論財取運 】財格取運,即以財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緩,不利七煞傷官;若生官而後透印,傷官之地,不甚有害。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而逢煞反吉矣。
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財格佩印,運喜官鄉,身弱逢之,最喜印旺。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身輕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運行官印,未見其美矣。財帶七煞。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財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財必忌。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印綬取運】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凶立至。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食神取運】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重食輕,運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殺皆不吉也。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偏官取運】偏官取運,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輕則助食,煞輕食重則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殺用印綬,不利財鄉,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輕刃重則喜助煞,刃輕煞重,則宜制伏,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傷官取運】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則利印比;身強財淺,則喜財運,傷官亦宜。
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地則凶。傷官而兼用財印,其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官非吉,逢財即危。傷官帶煞,喜印忌財,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惟七根重,則運喜傷食,印綬身旺亦吉,而逢財為凶矣。傷官用官,運喜財印,不利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紿非吉矣。
【陽刃取運】陽刃用官,則運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則印綬比劫之方,反為美運,但不喜傷食合官耳。 陽刃用煞,煞不甚旺,則運喜助煞;煞若太重,則運喜身旺印綬,傷食亦不為忌。 陽刃而官煞並出,不論去官去煞,運喜制伏,身旺亦利,財地官鄉反為不吉也。
【建祿月劫取運】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這相乘。傷食不能為害,劫比未即為凶。
財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傷食之相侮,逢財愈見其功,雜煞豈能無礙?祿劫用財而帶傷食,財食重則喜印綬,而不書法比肩;財食輕則宜助財,而不喜印比。逢煞無傷,遇官非福。祿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輕,則運宜助煞;食輕煞重,則運喜助食。若用煞而帶財,命中合煞存財,則傷食為宜,財運不忌,透官無慮,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財存煞,而用食制,煞輕則助煞,食輕則助食則已。祿劫而用傷食,財運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傷食太重,則財運固利,而印亦不忌矣。祿劫而官煞並出,不論合煞留官,存官制煞,運喜傷食,比肩亦宜,印綬未為良圖,財官亦非福運。
【論大運的成格與變格】
談到大運的成格、變格大家覺得不好掌握,實際由於原局的五行力量不同,隨著大運的陰陽消長,會改變原局中的五行旺衰,五行旺衰的改變就會使原來的格局發生變化。原來的身弱會變為身旺,身旺的變得身弱,假從格的格局會變為扶抑格。由於格局的變化,就會使喜忌發生變化,如果不改變思維,還是按原來的喜忌去論命,就會出現失誤。鬥專星移時空輪換,繼續按原來的靜態,來看今天的動態,就不符合“變易”。故曰“喜非永喜,忌非永忌”。
劫 比 日 才
例:壬 癸 癸 丁
寅 丑 亥 巳
傷 食 才 財
大運: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1967 77 87 97
分析:癸亥日元生於癸丑月,日元偏旺。取丁巳、寅木為用。原局中水偏旺,木火弱。損水之旺氣,增加木火之氣。
丁巳大運,財星旺出現,此時財星偏旺與日元基本平衡。那麼此時的日元對於財星而言不再旺,再遇到火旺的流年反而不美,因為財星的力量就會超過日元的承受能力,變成身弱財旺。而此時原局中的木就相對還是弱。
丁巳運,戊寅年,寅木泄水,經商財運還可以。己卯年,木旺泄水己土弱極,被木制約,因經濟開始和別人打官司,耗財。庚辰年,庚金生身,打贏官司,得到七、八萬元。辛巳年,巳火旺沖克亥水,財旺身弱,破財。壬午年,還是火旺,財運還是不好。
印 印 日 食
例:壬 壬 乙 丁
子 子 未 亥
梟 劫 比 傷
大運: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1974 84 94 04
分析:乙未日元生於壬子月丁亥時,又得年上壬子,水旺木弱,取日支未土制水暖身為用。
乙卯運,木來泄水幫身。乙卯大運的進入乙木也有弱變旺,而未土還是弱,如果遇到未土被制的流年還是不吉。也就是說乙卯的到來對於日元可以說是得到幫扶,可是對於未土而言卻是敵人。戊寅、己卯流年,木旺制土,比劫奪財,無工作沒有任何工作。辛巳年,火生土旺,找到工作,到一家大飯店任領班。如果不看大運到來對命局中各個字的影響變化,就會顧此失彼,預測失誤。
(三)流年
富貴出自格局,八字決定一切。但總須歲運幫扶,所謂窮通在於歲運也,八字日主代表我身,局中喜用忌神為六親、社會關係,所以我所用之神,運歲是我行之地。運以地支為主,流年應該先注意命局直接作用字的陰陽屬性。要天地相配,為用神相生扶為美,為忌神相克制為吉,故一運十年要天地同參。
天干陽性為用喜地支陽性生扶,地支陰性為用喜天干陰性配合透出,而天干陽性為忌喜地支陰性抑制,地支陽性為忌喜天干陰性蓋頭,行用神運,需天地陰陽一氣,喜行木運,先要甲寅、乙卯,次要甲子、乙亥、壬寅、癸卯。喜行火運先要丙午、丁巳,次要丙寅、丁卯、丁未等。干支的陰陽屬性決定重要的作用。
何為天干蓋頭?天干克地支也,如喜木運而遇庚寅、辛卯。喜行水運,而遇戊子、己亥,是不得天時也。行大運以地支為主,人生於天地之間,受地氣五行影響大,故行運雖然干支都看,但地支為主,如行運喜天干五行,而地支不幫扶天干,則十年總體看上去紅紅火火,但實質性差也,如地支為喜用,而天干為忌神,應吉程度減小,如喜行木運,而遇庚寅、辛卯,庚辛金本為凶,但絕於寅卯,不應大凶,而地支寅卯本為用神,而受天干抑制,故應吉程度小,天干旺衰受地支的影響,而地支旺衰不受天干影響。流年管一年之吉凶,故天干地支各主易象,看其行運是吉是凶,再結合流年與大運的關係,而做到吉凶分斷。
流年是真正體現資訊發生的指揮者,它與命局、大運的作用關係產生吉凶資訊,是產生形象資訊的代言人。大運的到來使命局有了一個新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我們只是從大運得到提示,真正完成平衡的是流年。流年是在加大大運的失衡點,日主就會應凶。流年是在減小大運的失衡點,日主應吉。
流年的具體吉凶受控於大運,也就是說流年的吉凶必須先看大運才能決定。在確定大運的平衡點後,流年可以直接作用大運、命局。但是流年作用大運、命局時,由於五行力量的懸殊對比,流年出現的五行比較弱時,會受到力量大的五行的反克制約。流年是動態的,它的到來提示了日元吉凶的資訊來源,但吉凶資訊的真正形成條件要由大運來決定。實際如果你掌握大運的喜忌狀態,分析流年可以說是一目了然。下面我們以印星為用神大運,來說明大運流年的作用關係。
印星大運,官殺流年,是官殺生印,作用的結果是印星加力,反映的資訊,此年則工作提升,工作環境好,受領導重視。
印星大運,財星流年,這是財星制印,用神受制,反映的資訊,此年為工作、房屋、地產花錢,工資下降,工作環境辛苦,單位效益不好,妻子身體不好等。
印星大運,比劫流年,它們作用的結果是印生比劫而扶助日干,反映的資訊,此年得到朋友幫助,財運很好,同志關係和睦等。
印星大運,食傷流年,它們作用的結果是忌神食傷受制,反映的資訊,此年工作心情不好,或與領導關係不好,學習成績下降,身體易生病等,但無關大局,不會影響正常的工作生活,只有情緒不好,即使有凶也會化吉。
印星大運,印星流年,用神歲運並臨,反映的資訊:心情開朗,工作環境好,有名譽,學習成績好等印星的資訊範圍。
以上的五種舉例方式是正常的使用中所提示的資訊,但在實際的應用中還應注意不同的干支組合,影響吉凶的資訊。
(四)大運、流年的作用規律
大運、流年天干為忌神,地支為用神並抑制天干,那麼天干應凶程度小。
大運、流年天干為用神,地支為忌神,地支抑制天干,天干應吉程度小。
大運、流年干支都為用神應吉大。
大運、流年干支都為忌神應。
大運為用神,流年為忌神以作用結果論。
大運、流年與限運資訊同步,應凶大。
這就涉及到干支的陰陽屬性不同,所對應的作用關係就不同。以上大運、流年的作用關係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餘的部分課堂上進行講解。只要你掌握了本體系的運年作用規律,完全可以直接斷出吉凶。
(五)論生克順序先後分吉凶
流年作用命局時,大家一直有一個錯誤的理念。有合先論合,無合再論沖、刑、害等,首先這個作用順序是錯誤的。我們應該知道同氣相求的道理,你在參加宴會、邀請時,當你到達時肯定要先與你認識的人打招呼,然後再有別人介紹你不認識得人。你到朋友家串門時,進門時肯定先招呼“大哥,你在家嗎”?你不會先招呼“大嫂,我大哥在家嗎”?這裏就涉及同氣相求的問題。五行的道理和人是一樣的,當流年的到來作用命局時,它必然先作用於同類五行,然後先生後克。這樣就使我們的分析吉凶的順序一幕了然,它們雖然優先作用,但不是確定吉凶的關鍵,吉凶的關鍵在於它們的陰陽性質。
傷 梟 日 比
乾造:癸 戊 庚 庚
卯 午 寅 辰
分析:庚寅日元生於戊午月,殺星當令,坐下財星,月干戊土臨午火不能生金,只有時上庚金幫身為用。局中雖然寅卯辰全,可是化神不臨月令,不論會局。印星辰土得用,學歷大本。
乙卯大運,財星偏旺,此時需要幫身,可是一定注意力量的懸殊對比。財偏旺身弱,只要你不去和財抵抗就無事。庚午年,流年午火幫扶原局午火,火旺制身,此年因經濟糾紛打官司。壬申、癸酉年,比劫幫身相能擔財,可是財太旺,衰神沖旺,最後金受傷,此兩年投資破財。甲寅運,仍然是財專旺,戊寅、己卯年,順應木勢,財運很好。
當命局中的某一五行形成力量很大不能制約時,只有順應,不能逆其旺勢。
(六)合絆在大運、流年中的用法
對於合絆的用法是比較複雜的,在現在的命理髮展中,合絆在現在的命理書籍上可以說是比比皆是,但是準確的說不嚴密,有反套的嫌疑。比如命局中有寅午,見到戌土論合絆,那麼我們就應該把這種類似的八字,所有戌土出現的流年,是不是發生類似的吉凶情況。命局中有卯,大運、流年出現戌為合絆。那麼在日主經過的所以戌年,是不是都是這樣。準確的說不管是三合、三會、六合,它們確實存在加力、減力的問題,至於什麼情況加力,什麼情況減力,這就看它們的性質決定。加力一般是在干支的同性之間,減力一般是在異性干支相見時發生。
命局中有寅午,如果遇到丙戌,怎麼說也是火旺,這時的戌土對於火來講就是加力。如果遇到壬戌、庚戌的情況下,此時的戌土不能加大火局的力量。那麼就是說火為用神遇到壬戌、庚戌時,戌土只能減弱火的力量,遇到丙戌就是加大火的力量。再說六合,是同樣的道理,如果無條件的去套用,就會出現失誤,六合也是有它們的性質與力量大小所決定,決不是見了論合絆。相沖與合絆是相同的,並不是相見就沖,如果相見就沖,那麼就應該把所有二者相沖的流年進行比較,如果資訊的吉凶不相同,那麼你的理論就有問題,值得修正,關於六合與六沖的具體應用,可以購買知易研討班資料或者參加面授。
傷 財 日 官
例:己 庚 丙 癸
酉 午 子 巳
傷 食 劫 比
大運: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1977 87 97 07
此例選自現在一位易友的書上,此原著稱此命身弱,丁丑年丑土合絆巳酉,發財。我認為這樣的論點是不符合命理的,如果說是丑土合絆巳酉應吉,那麼我們就應該把日主經過的所有丑年進行驗證,否則丑土合絆巳酉就不成立。
分析:丙子日元生於午月、巳時,丙火旺,需要財官為用,身偏旺損其有餘。癸酉大運,加大酉金財星的力量,此時的財星與日元基本平衡。丁丑年,己土得根,原局中己土無根,當己土得根後,要與日元單獨平衡,身偏旺得己土泄其有餘,怎能不吉?如果論合絆,就應該把所有的丑年全部拿出比較。如果理論不嚴密就會造成應用上的失誤。
食 梟 日 印
例:癸 己 辛 戊
丑 未 酉 戌
印 殺 官 財
大運: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1979 89 99 09
此例原著稱身弱,辛巳年,巳酉丑合絆日主死亡。如果這麼簡單,為什麼不在丁巳、己巳年死亡呢?
此命為印旺身弱,土多金埋,需要損土之餘,用木疏土或者用金來化土幫身。丙辰大運,地支四土同見,忌神更旺,金更弱,辛巳流年,丙火旺生土合克辛金,日主死亡。如果論合絆,為什麼不發生在丁巳、己巳年,就無法解釋。真正造成死亡的原因首先是由於辰土的出現,造成土更旺,金更弱,然後才是巳火的出現不吉。如果只論巳火,上步大運丁巳火旺,己巳年的火不是還旺嗎?
通過以上兩例是告訴大家,合絆不是不能用,而是有嚴密的應用條件,不是無條件的相見就以合絆論。
- Jun 24 Tue 2008 15:28
八字真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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